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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22节


和棉花以及针线,把衣服做了。

    做衣服的活儿落到了金毓、金兰、金母、梁宏四人的身上。

    拿着针线和布,金毓努力回忆着原主做针线活的记忆,试着缝了几针,动作又慢又笨拙,但好在没缝错。

    虽然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有原主的一双巧手,可是她在现代从未做过衣服,这会儿一接触针线,还是很生疏。

    她需要适应的时间。

    好在她适应力很强,加上小手是真的很巧,不到一刻钟就能将针线应用自如了。

    梁宏一边缝衣服一边笑着夸赞金毓:“小毓的针线活做得真好。”

    金毓笑了笑:“伯父也不差。”

    她真没想到,梁宏居然会女红。

    第31章 法器买的“月事带”真好用

    金母看着梁宏,见他飞针走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她和金兰差,忍不住感叹:“我这是第一次看到男子做针线活,这速度,这动作,够麻利的,小元他爹,你可真让人刮目相看。”

    梁宏不好意思的笑着说:“你们不笑话我像个娘们就行。”

    男人做的都是体力活,若谁家的男人做这种女人才会做的针线活,那是要被人看不起嘲笑的。

    金兰和金母连忙摆手:“不会,不会,我们不会嘲笑你的,就是觉得稀奇。”

    梁宏:“的确挺稀奇的,但这也没办法,小元和小月的娘去世得早,小元十一岁就放弃读书挣钱养家,不仅要进山打猎,回来还得照顾妹妹,我这个当爹的,没了右腿,很多事儿都做不好。两个孩子长得快,每年都得换衣服,一次可以请人做,次数多了就不行了,所以我就自个学着做衣服,多做几次之后就发现,做衣服其实也不难......”

    他说得轻巧,可其中的艰辛外人难以体会。

    金毓看了一眼梁宏,是个好爹呀!

    妻子去世了,他的腿也断了,女儿又是个傻的,一般人遇上这种事儿,恐怕早就崩溃了。

    但梁宏却坚强的活了下来,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拿孩子发泄,为了孩子,还学会了针线活。

    古代的棉衣样式简单,没有现代的复杂,也没什么花样,做起来挺快的。

    金毓几人做棉袄的时候,梁元等人就负责照看孩子,捡柴生火做饭,每个人都在忙着,谁也不闲着。

    不到两天,十四人的棉袄全做好了,为了赶路方便,棉袄没有区分男女,下装全做成了裤子,用的都是深灰色的料子,方领窄袖,虽然都不怎么好看,但胜在暖和方便。

    穿上厚实的棉袄,金毓的身形看上去才没那么瘦了。

    而金母的身形本就魁梧,穿上棉袄后更显壮硕,又是下身裤子的款式,一眼看去竟比丁达这些男人还更显男子气概。

    金母看了眼水中的倒影,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孩子们,过来瞧,娘是不是比你爹更俊。”

    金毓三姐弟狂点头:“嗯嗯嗯,娘是最俊的。”

    金母有些烦恼:“这走出去后要是有大姑娘瞧上我了怎么办?”

    金父呵呵:“你怕是在做梦!”

    金母冷眼瞪过去,金父立马改口:“那就告诉她们你已经娶......嫁人了!”

    金毓等人拼命忍笑。

    在此休息了两天,也不见有人过来,可见那些在他们身后进山的人,定是凶多吉少。

    不是谁都会有他们这么好的运气的。

    有了棉袄,金毓等人继续赶路,接下来的路程,他们没有遇上人,野兽和宝贝倒是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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