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刚刚二百骑突击李十安炮兵阵地失败,正担心回去受罚之事,贸然见到一条“大鱼”,如何不喜? 于是,他们便拍马前来,要捉那张顺等人。这时候,张顺也发现了有一股小队官兵朝自己冲了过来,不由又惊又怒:这群贼鸟厮,到底何处而来? 张顺暗暗压制住心中的恐惧,连忙向左右望去。只见此时悟空已经和官兵厮杀在一起,官兵居然抵挡不住。那“左金王”“革里眼”贪功,见有机可乘,早已带领麾下骑兵,一左一右冲了上去,如同螃蟹钳子一把,夹向敌军。 自己堂堂义军三十六营盟主,天命之子,身边却只有二十余骑,怎么办?唯有逃命而已! 张顺正准备向悟空方向逃命,却不料转身一看,只见又有几十骑迎面冲了过来。原来悟空杀散的越效忠侄子麾下的百余骑兵,也看到了这里的动静,凑了过来。 这正是后有追兵,前有阻拦。张顺不由一愣:难道这真是天要亡我,天要亡我华夏不成? 第291章 马失前蹄 张顺岂是坐以待毙之人?但从他本是一介良民,却趁着孟津洪灾的机会起兵造反来看,他就不是那安分之人。 每一个成功之人,常常心怀责任。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增益其所不能”。 张顺身为穿越者,看多了穿越小说,心中也颇有一种使命感。他无端的认为,既然上天让自己降临这个时代,终归不会让自己白来这么一遭。 如果真是白来这世间走这么一遭,那只能说是上天瞎了眼! 这个时代没有动漫,也没有二刺螈;没有网络小说,也没有电脑游戏;没有那个时代的灯红酒绿,更没有让人满意的衣食住行。又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呢? 张顺拽了拽身上李三娘亲手缝制的披风,蹬了蹬红娘子亲手纳制的千层底布鞋,扶了扶箭儿制作的护腕,紧了紧竹儿争强好胜勉强制成的腰带,心想:我特么真是渣男,就算死了这辈子也算值了! 只是希望我走后,她们都有一个好的归宿,虽然明知道这根本不可能!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唯有化身千千万,大庇天下女子尽开颜! 张顺脑子里冒着无聊的念头,可他并不想像以往那样束缚它们。趁着这物件能够多想,就多想点吧!说不定,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呢? 张顺心中活动很是丰富,可是在外人看来,不过一瞬而已。此人便整顿完衣物铠甲,干净利索的翻身上马。他高声喊道:“如今我等前有狼,后有虎。即使我们放下武器投降,也只能落个任人宰割的下场!” “如若有愿活命者,且随我冲杀便是。死中求活,方有一线生机;卑躬屈膝,唯有命丧黄泉!” 这二十骑皆是张顺亲手从义军之中挑选的武艺精湛,忠诚可靠之辈。当然即使有些不忠诚、不可靠之处,如今他们也不得不忠诚,不得不可靠起来! 张顺也顾不得许多了,只是擎出双锏,一拍马屁股,便一马当先向骑兵较少的官兵一方冲了过去。 这二十骑兵若说想不想拼死一搏,其实并不好说。不过,人在绝望之下,无路可走之时,若是有人领着走向疑是的一条路来,他们也会盲目的追随过去。好歹胜过无路可走,不是吗? 张顺冲了出去,其他骑兵稍作犹豫,也跟着冲了上去。直到这个时刻,张顺心里才稍稍松了口气。 邓玘的部将杨遇春的死法,张顺还是亲眼所见,由不得他不担心警惕。好在他的人缘,最终比还是杨遇春好上一筹。他能够在临死之前有几个陪葬的,也算是可以瞑目了。 张顺死死地盯着对面的敌人,双手紧紧地握着双锏,手指关节都握的发白了,他都没有注意到。 骑兵冲锋,以骑枪为王!因为骑枪以刺击为主的攻击方法,最容易借助马匹的力量,轻松的撕裂敌人的铠甲,刺穿敌人的身体。 但是,骑枪不是没有缺点,它的优点正是它的缺点。 由于骑枪以刺击为主,骑枪的攻击范围一般为骑兵身前较小的范围。若是超过这个范围之外,很容易因为巨大的惯性,导致骑枪折断,甚至将自己带下马去。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鞭锏、马刀、长刀才得以出现在战场之上。 张顺学习鞭锏的时候,陈长梃便曾经对他说过:“骑战以长枪为首,余者鞭锏马刀长刀皆以破枪为法。” “此类兵刃皆短于长枪,唯有躲过或者格过枪头之后,才有杀招使出。若是避不开、躲不过枪头,唯有死而已!” 张顺一边一遍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