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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14:VillaPourpre(緋紅山莊) ⑨1Sнu


出唱歌的家伙在哪。她推说自己已很久没用过眼了,不情不愿退后几步详端起来。隔了半分鐘,她收了神通,说如果真有个活物,应该被锁在靠窗位置,只是日头正猛,刺得她难以看清。我翻出早已备下的发卡,叁下五除二撬掉锁头。

    「如果那真是杏子,接着该怎么办?总不见得为她解开锁带走吧?」她往楼外扫了几眼,确保我们仍没被发现,说:「要不你进去,我在这里望风,杏子认得我这张脸,难免会喊叫。」

    我应了声好,伸手推开门板,径直闯将进去。这是一间收拾得特别干凈的破屋,看得出高大姐妹时常进来清扫,遐想中的镣銬不见一双,却摆着面包和牛奶。靠窗位置是一张书桌,桌前椅子上坐着个人,但那家伙绝不可能是杏子,因为这是名男性。

    「誒,这却是怪了,难道高大姐妹只是假扮淳朴,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其实是个施虐狂,将别人家男孩绑来猥褻么?」我暗暗吃惊,不由冲屋外喊了一声,徐徐向着那人靠上去。

    当座椅被转过正面,我俩只是瞧了一眼,情不自禁就想往外奔逃。这哪是什么活人,而是一具风干的男尸,只是被套上松垮的衬衫和西裤,摆了个坐姿罢了!与尸同楼且毗邻隔着十米不到,任何正常人都不会这么疯狂,这个农妇果然脑子有问题!

    「我知道你俩耐不住好奇,终于还是被发现了。」屋门口传来一声叹息,高大女人悄无声息地站在背后,她手中握着镰刀,脸上带着怪异表情,转身合上门,开始慢步向我俩走来。

    「你别靠过来,」我抓起一个花瓶壮胆,颤声道:「是你谋杀的么?这个男的是谁?」

    天竺菊则拔出餐刀,做好了搏杀的准备,叫这个农妇好自为之,别以卵击石。

    「谋害他的是白血病,那是我已故的儿子。」高大女人丢了镰刀,上前将椅子推回原处,就着边上沙发坐下,搓揉着脸哀叹。就这般长吁短叹了半分鐘,她抬眼看着我们,自嘲地笑笑,问:「你俩是不是觉得我像个疯子?谁会将尸体摆在家里呢?」

    「是,你为何要这么做?既然人都死了应该让它得到安息。美人蕉姐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天竺菊嘴上这么说,但已是丢了餐刀,躋身在她身旁,不住安抚起来,好奇地问。

    这个男孩叫乔曼,在十岁时不幸患上绝癥,女人想尽一切办法也没能挽回,只得看它慢慢沉入土下。时隔半年,她在菜市场遇见姐妹会的人,当听说有高人懂得妖术,不免去观摩了几回,逐渐对神跡深信不疑,所以加入了莉莉丝。这具男尸,就是大长老让她背回家的。

    「在大莉莉丝的祈祷下,他又活过来了,只是仍很虚弱,身子不能动啊。」高大女人说到此,眼中闪着星光,拖着我俩来到男尸前,硬要我去触摸干皮。哪知手指滑过,这个死人不仅有着体温而且还有脉搏,一切恰如她所说,骷髏是个活人。

    「妈的,他竟然真的还活着!」我倒抽一口寒气,忙招呼天竺菊上前,暗暗惊叹。

    「我每隔两天就为他拍一次照,你俩看看前后对比。」高大女人怕我们不信,从书桌抽屉里翻出一个铁匣,取出几十张照片摊在桌上,每张都标有日期。第一张是叁月中旬拍摄的,这具男尸活像块煤炭漆黑已是枯骨,随着时日流逝,慢慢长出肉来,肤色也逐渐变淡,以至于成了现在的灰褐色。农妇为男尸梳理头发,悲愴道:「我的心愿,就是要他活过来,像过去那样能走能跳,在这间屋里嬉闹,再也不会斥骂他打游戏,你可知我有多心痛?」

    「对不起,高大姐妹,是我们孤陋寡闻,不经你同意私自上楼,见到了不该看的一幕,并将你当成了变态。」我忍不住将这个女人拥在怀里,轻抚后背叹道:「你难受就哭吧。」

    「我怎会难受呢?他现在一天比一天健硕,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她在我脸颊亲吻了一下,笑道:「大长老是个神人,她除了返魂术还懂得其他魔法,乔曼很快就会復活的。」

    「这么厉害的人,你可否引荐我俩认识呢?」天竺菊不失时机地靠上前,问。

    「我倒是想啊,但不知她究竟是谁。每次施展神跡,道场就会多出一人来,而且她从不开口,无法通过嗓音辩认啊。」高大女人搂着我俩的肩走出阁楼,来到她的卧室坐下,探头探脑一番,说:「但我已经猜出她究竟是谁了。」

    4:39?S

    亡者之路前传白银之翼词根解释:

    緋红山庄:据信应该在格拉斯考克县近郊。

    米切尔:吉普森附近的居民点。

    中学:吉普森小镇的学校。

    番茄:真名叫露西,较年轻的莉莉丝,可能还是学生。

    主妇般的人:一位叫香橙,一位叫甜瓜。

    僵尸男孩:名唤乔曼,是高大姐妹病故的儿子。

    单曲名:Nothing?But?A?Mira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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