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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金色的何笑没有再说话,只含笑慢慢地吃饭。他吃得极其仔细优雅,吃完之后,嘴角不曾留下一点痕迹,盘子上也丝毫没有杯盘狼藉之感,而是十分整齐洁净。

    整整一顿饭功夫,周围的人都不敢嬉闹说话,也都跟着默默地低下头吃饭。

    总算,这位何笑城主把饭菜吃光了,竟然一点不剩的吃饭了。一旁的金衣侍卫递上了一块手帕,众人几乎要无语了,原来那手帕居然也是绣着金边的黄色!

    何笑城主用郁金香染就的镶着金边的黄色手帕擦了手和嘴,这才悠悠然站起,道声:“走了。”

    说完这个,竟然没和秦峥废话一句,就率领金衣侍卫离开了。

    托雷从后面喃喃道:“这人性子也忒怪了点。”

    秦峥倒不觉得奇怪,天底下怪人多得很,这位何笑城主,能够在这乱世之中做稳了凤凰城城主的宝座,又把凤凰城经营得风生水起,想来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吧。

    如此过了两三日,这位何笑大人依然没有走,依然住在蓬莱客栈,不过竟然也没找过一人饭庄的麻烦。

    托雷觉得不自在起来,他觉得必然有什么阴谋!

    可是就在这一日,恰好初六,天上正飘散着漫天的雪,一个穿了金色衣服的卫士骑着高头大马地来到一人饭庄,从怀里掏出一个烫金的请帖。

    打开一看,竟然是邀请秦峥去城外踏雪寻梅的。

    上面还写着“遥闻城外腊梅极盛,梅花弄里有佳人,秦掌柜可否赏光,与我一道踏雪寻梅,遍觅芳踪。”

    ☆、第34章

    托雷嘀咕道:“来了这里也几个月了,可没听说过这里什么时候有过佳人……”

    今日是初六,小包姑按理也该在家歇息的,可是她记挂着家里这几个大男人的衣服都该缝一缝了,就特意跑来帮忙缝缝补补,此时听到这个,便道:“咱们十里铺出美人儿,那些未出嫁的姑娘都如娇花一般,佳人多得是呢!”

    托雷望了眼小包姑,不由嘲笑道:“你该不会认为自己也是娇花小佳人吧?”

    小包姑挺挺胸,娇哼一声道:“过了年我就十一了,十一岁的姑娘家,当然算得上小佳人了!”

    这话一出,托雷刚喝进嘴的漱口水当场吐出来,于是地上的雪就被浇出一道融化。

    路放挑水回来,知道了此事,拿过那请帖,仔细斟酌一番,最后淡凉的眸却是盯在了“佳人”二字上。

    秦峥望着那请帖,心里明白,这个何笑,看似一个纨绔子弟,可是却目光老道,怕是早已看出她的隐藏了。这佳人明里暗里指的是自己,这是一个小小的要挟吧?

    不过,秦峥暗暗冷笑,这辈子活到了十七岁,还是第一次被称为佳人呢。

    她当下不动声色地道:“不必担心,我去会他一会,倒是要看看他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于是当日,她便取来了斗笠,又让路放去后院牵了马来,自己骑上。临行之时,路放将缰绳递到她手中,欲言又止,最后终于道:“峥弟,世间多有倾世红颜,惯迷男儿心志。峥弟万万记住,任凭何等绝色,都不过是红粉骷髅。”

    秦峥一愣,随即明白过来,原来路放竟然怕她着了别人的美人计。心中忽然想笑,不过还是强自忍住,点头道:“你放心,我心中自然有数。”

    路放点头,拍了拍马背,马儿踏起前蹄,雪花飞溅,向着城外方向奔去。

    一路上,风雪袭来,扫到她脸上,脸上便麻麻的疼,慢慢地,便觉得脸上皮肉仿佛都不是自己的了。

    正冒着风雪往前行着,忽听到后面传来清脆的铃铛声,再回头看时,却见那个金色篷子的马车已经走到了自己身后不远。一个戴着金色斗笠的赶马人无声地坐在车辕上。马车前面厚重的虎皮帘被掀开了,戴着金色头巾的男人向秦峥招手:“秦峥,进来吧。”却是叫的名字,并不是那个长长的“秦家小当家”。

    秦峥停下来翻身下马,将马绳递给了赶车人,赶车人自去拴在了车辕上,让这匹马跟着马车往前走。秦峥则钻入了马车内。

    一进马车,顿时觉得暖和了许多,原来这马车内层的蓬壁上竟然涂抹了红色的椒料,甚是保暖。马车内角落里还放了小手炉椒炉等物。何笑见秦峥脸都冻红了,当下便取了铜手炉递给秦峥。

    秦峥接过来手炉,道:“这手炉竟然不是金的,实在是大煞风景。”

    这话一出,何笑忍不住笑了:“你若喜欢金的,我赶明儿做一个来送你,如何?”

    秦峥淡定推辞:“无功不受禄,秦峥要不起。”

    何笑侧头打量秦峥:“你这性子也太倔了,太倔的性子要吃亏的。”

    秦峥听这话,却仿佛是早年父亲同自己讲过一般,忽然有些眼热,片刻之后又觉得自己好笑,竟然因为陌生人一句话泛起如此情绪。

    何笑低低叹了一声,眸中却是依然带笑:“秦峥,我总觉得你看着,与别人大大地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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