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大,但这么久一个女朋友也没领回家去。这不,莫家爷爷放出消息,四处打探适龄的好女孩,准备早日生下个乖孙子,颐养天年。 闻言,莫绝像是被烫了尾巴的猫一样,面色一下子惊慌起来,赶紧拉住薄桀傲,“桀傲,你看我俩这么多年的兄弟了,你总不至于把我给推到火坑了去吧!” “我倒是有几个好人选······”薄桀傲不为所动,继续说道。 “哥!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莫绝真是欲哭无泪,自己今天怎么就大胆地挑衅了薄桀傲这匹狼呢?这不是自己往枪口撞吗? 要是薄桀傲给爷爷推荐几个女人,按照他俩这关系,指不定爷爷还以为是真爱,直接就定了终身大事,这不坑死人了嘛! 一旁的青黛已经笑得不行了,她还真不知道薄桀傲竟然还有这么逗逼的朋友,还一脸气质青年的样子,果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薄桀傲瞧见青黛已然笑瘫在床上,赶紧凑上前把她搂在怀里,轻轻拍着背,面色无奈,这傻丫头,有这么好笑吗? 莫绝见状,赶紧踮着脚往外走,此时不溜,更待何时啊! ------题外话------ 莫绝:耶耶!我是电灯泡,我光荣! 薄桀傲(冷眼一瞟):是吗······敢当我和青黛的电灯泡,杀无赦! 青黛:呵呵~ ☆、二十三、出院 弹指之间,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看着自己脸上嘟嘟的双下巴,青黛不由得苦笑着叹息,终于可以出院了! 这些天,薄桀傲和莫绝一日三餐都会提些汤汤水水来,青黛要是不喝,威逼和卖萌便轮番上场,简直容不得青黛说句“不”。 这不过才短短几天,青黛估计自己都胖了好几斤。 女生哪个不爱俏,纵使是青黛这样的性子,也无法容忍自己长肥肉! 青黛苦哈哈,薄桀傲却是满意地不得了。瞧瞧那红润,瞧瞧那水色,这可都是自己养出来的! 青黛换好了衣服,正准备下床穿鞋。 “我来吧”,忽地,薄桀傲出声拦住,顺势蹲下了身子。 青黛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轻轻握住了脚踝,温热的触感迅速传遍全身,青黛下意识地往回一缩,没能得逞。 薄桀傲看着手中的脚,白皙可爱,粉红色的指甲自然光洁,不像别的女人胡乱涂些东西上去。 青黛的脚生得很小,落到薄桀傲的大手上,恰好可以一握。 白嫩的小脚和偏黑的手掌,色彩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禁让薄桀傲喉头一紧。他此刻才明白“恋脚癖”这一个词不是空穴来风。 “我要穿鞋!”青黛的声音细弱却坚定,小脚使劲儿在薄桀傲掌中踏了几下。 薄桀傲也不敢再多看,细心地替青黛穿上袜子,再穿上鞋,最后连鞋带都帮她系上了。 刚刚穿戴好,青黛就往旁边一跳,逃离了薄桀傲的“魔爪”。 薄桀傲赶紧扶住她,“才刚刚好,注意着点!” 话音刚落,就瞧见莫绝大喇喇地推开门,“小嫂子,我们来接你出院了!”后面还跟着浅浅微笑的宋千逸。 青黛也是醒来之后,才知道宋千逸竟然和薄桀傲是多年的好友,真是巧了! “你们来了。”青黛笑着走上前去,心里安慰道,幸好刚才那一幕没被他们看到,否则才真是丢脸死了。 或许是由于家境的缘故,即使处在这个繁华浮夸的四九城,青黛在男女情事上的思想还是略显保守。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