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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不要换。”

    “嗯?”

    “就这样,状元服穿着,里面的衣服……三哥给你脱。”

    “嗯,嗯?”

    “乖,咱们穿着,弄一次?”

    然后不等林安反应,猎户就开始干了早上他看到穿了状元服的林安的第一眼时,心中特别特别想干的事情。

    林安也终于知道,他的三哥不止喜欢他不穿衣服的模样,他只穿着空心的状元服的模样……也能让他的三哥兽性大发。

    天可怜见!他当初回了家门,就不该把手给猎户牵着,就不该看着猎户对他笑,就只顾着跟猎户往屋子里走,走就走了,他就不该这么傻,看着猎户关门,还当猎户是好心……

    哪里有这么好心的男人呢?

    林安穿着状元袍,被压在门板上,咬着猎户的手,听着门外院子里仆人偶尔走来走去的声音时,只觉自己着实太傻,太傻了!

    怎么就能觉得因为这个男人的目光,格外让人心软,所以这个男人就是个好人,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呢?

    这根本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林安越想越气,使劲咬了男人的手一下,然后那个男人就害他险些呻.吟出声……

    如此白.日.宣.淫之事不需赘言,待得日落西山,房内才终于安静下来。

    林安只趴着不肯动,等猎户把隔壁浴室的木桶里的水兑好了,他才去泡了两柱香的热汤,换了衣服,正欲出门,就看到那只羊脂白玉玉佩,伸手就要拿——

    “不要戴。”猎户抿了抿唇,把那块玉佩拿到自己手里,道,“字不好看。”

    这块羊脂白玉,是猎户在战场上发了一笔财后,回到京城,找了十几家店,才买到的。

    原本他只打算在这块玉佩上刻个小狐狸的模样,送给他的小狐狸戴。只是今晨发生的事情,让猎户突然冲动了起来,贸然刻了那三个字在上面——虽然在他的小狐狸打马游街时,他准准的把玉佩扔了过去,让他的小狐狸看到了他的心意,可是,他因是在军中才习字,那时年岁又大,且还在前线打仗,因此虽学了字,却也只是粗通,在书写方面,尤其不擅长。

    那三个字,也刻得着实难看。

    “字太丑。”猎户见林安眼睛不眨的盯着自己,又道,“三哥去找人问问,能不能把这几个字磨平。能的话,等磨平了,再给你。”

    林安这才发现那个一直在面前,高高大大,仿佛能将所有的事情都扛在身上的男人,也是会紧张害怕的。

    他眼睛眨了眨,立刻就把那只玉佩抢了过来。

    “谁说丑?我看就很好看。”林安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的腹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道,“三哥的字一点都不难看,很刚硬,如郁郁苍松,风雨不倒。刻在这块玉上的三个字,尤其好看。不用磨平。”

    然后就把玉佩小心翼翼收到了腰间挂着的荷包里,嘀咕道:“等我去跟姝儿寻一根红线,穿进去,戴在脖子上。”

    这块玉佩并不大,只小小一块,只好能挂在脖子上,是以林安才有这样一说。

    猎户看着林安,只觉越看越喜欢。

    若是能将林安藏起来,放在山上的石屋里。每日他晨起去打猎,林安就在石屋里等着他。家里有了人等他,他去打猎也不走远,只中午就回家,和林安一起吃饭,然后看着林安午睡,等林安午睡醒了,就带他出去走走。平日里,他就把石屋锁的紧紧的,谁都不许来看他的林安,谁也不许和他的林安说话。

    林安只是他一个人的林安。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林安在哪里,知道林安有多么诱.惑,知道林安的种种好与不好……那该有多好?

    “快走。姝儿他们该等的饿了。”林安不知猎户在想甚么,只当他感动的想把自己供起来来着,催促道,“平哥儿和茂哥儿还小,他们可禁不起饿。”

    猎户这才遗憾的回过神来,抓住林安的手,权作安慰。

    也罢也罢,他能忍受那种寂寞,林安又怎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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