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玲珑。” “你不觉得这样的安排很诡异?”简珩问。 对呀,干嘛让儿子的媳妇陪我的媳妇,而我要陪儿子呢?于是父子俩很有默契的剥夺了薛玲珑快乐的童年。 迎接而来的将是吹毛求疵且不停逼迫她读书写字的简珩。 感情他自己过的不好也得把她拉下水啊! 说来也怪,什么苦都能吃,天生缺少苦神经的薛玲珑独独害怕念书,这样的逼迫没少让她受折磨。 有薛玲珑的陪伴,读书的日子真是充满乐趣。简珩感觉看书的时候踏实许多,哪怕薛玲珑很多时候都在打瞌睡偷懒。 日子溜的很快,眨眼又是两年,八岁的简珩练出一手好字,十岁的薛玲珑又将一张写满大字的宣纸揉成团扔掉,重新趴在书案上奋笔疾书,磨蹭半天,总算写了一张最为拿得出手的。 “这是我写的最好看的一张,可以放我走了吧?”她含着讨好的笑。 简珩撇过脸,无视那张被称为写的最好看的字,“拿回去重写二十遍。” 二十遍!薛玲珑惨叫,“你就饶了我吧!” 就算她写的不如他好看,可也不至于差到他老人家多看一眼就会瞎的地步吧? “其实不想写也可以,比如……”他故意停顿一下。 “比如什么?” “下回出去,你得像张家的小书童那样,可不能拂了我的面子。” 薛玲珑不乐意了,“我是你娘子,为什么要像张家的那个狗腿子?” 小爷我就是想要你当狗腿子呢。简珩小脸一板,“警告你啊,以后不准说是我娘子,太丢人了!” “反正我不要做狗腿!”她小声咕哝。 张公子总是把书童当马骑,被欺负的小书童一边哭一边讨好张公子,比小狗还听话。她可不想被简珩那样欺负。 “那就抄一百遍!” “哼,我找老爷说理去!” “告状精,没用的家伙。” “你没用你没用!” “你以为多说一遍就能改变事实?”他两手一抄,淡定的问。 薛玲珑气结。 薛玲珑的字确实难看,连最疼她的老爷也不愿意把目光多放在她的本子上一眼,于是监督她学习的使命就交给了简珩。 简珩拿鸡毛当令箭,没少欺负薛玲珑。薛玲珑想不明白,曾经那么可爱的少爷怎么一天比一天面目可憎了。 在抄写《诗集》一百遍与当狗腿之间,薛玲珑选择了后者。 不就是因为之前跟阿胖斗蛐蛐儿的时候没带他一块么,这个小心眼。 又到了樱桃成熟的季节,张府的小少爷张云给镇上几位颇有头脸的家族下了帖子,邀请年纪相仿的小伙伴出来踏青摘樱桃。 张员外家的樱桃园附近还有一片桃花林,每到这个时节,绯云一片,是雁安最好看的风景。 薛玲珑一只小手拎篮子,另一只则拿着樱桃往嘴里塞,小小的红嘴巴,珠圆玉润的大樱桃,吃的不亦乐乎。 本来简珩不想来的,他比同龄的小孩早熟,不太爱与他们玩,薛玲珑为了吃樱桃连哄带骗把他拐出来。 简珩抄着两只小手,跟个小大人似的,幽幽道,“吃吃吃,就知道吃!看看人家多秀气,你就不能给我留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