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又聊了一些,直到她着他等来祖父带着家丁寻来。 之后,安葬了父母,再也没有了闲适和天真的岁月,祖父年迈,奚家所有的担子统统落在了他身上。 那年,他不过十六岁,好在接受能力很强,从小爹爹又带着他走南闯北,见识了很多生意场上的事情,接管家中的产业虽很艰难,倒也不是办不到。 以前他顶不爱看书,之后,每每闲下,便会叫小厮季明拿几本书过来看。日积月累,也读了许多的书,肚子里有了些学问。 因为生意上的一些事情,他不得不远行去了一趟外地,这一去就是两年。 回来的时候,带了好些东西,都是小姑娘喜欢的。 第104章 季明不由疑惑:“大爷,您是不是有喜欢的姑娘了?” “少管你大爷闲事!”奚风渡当天便骑了马儿去了趟城里头, 将马栓在了巷口, 轻车熟路的摸到了某墙脚下。 那处矮墙下掂了几块石砖,少年身子轻巧, 一下跃上了墙头。 院里正端坐着一个十二来岁的姐儿,姐儿生得唇红齿白, 墨发如膏,小小年纪便已能瞧出倾城国色。 她纤纤素手捧着一本书, 正默默一个人背着。 此时季明跟着上了墙头, 瞥了眼院里的姐儿, 惊艳了一把。 “大爷,您眼光真好, 这姐生得可真好看啊!” “嘶!”奚风渡一个抽气,仿佛自己珍藏许久的瑰宝被人窥见, 妒恨一上头, 将季明给踹了下去。 “瞳凝秋水剑流星, 裁诗为骨玉为神。裁诗为骨玉为神……翩翩……”梅二姐歪着头反复念着, 就是想不起下两句是什么。 “翩翩白衣云端客,生死为谁一掷轻!”奚风渡实在忍不住, 提了一嘴。 “骇!”梅二姐瞪大了双眼,瞧着墙头突然出现的少年郎:“你,你是谁?” “呀!来人呐,墙头有个登徒子,想要对二姑娘非礼啦!!”茉茉激动的将手里的茶点一丢, 惊慌的喊了声。 奚风渡慌忙跳下墙头,拉过季明就跑。 一口气跑到巷口,跃上马儿跑出三四里开外,才停歇了下来。 季明喘了几口气,戏谑道:“大爷,真没想到,您这么有学问,人家姐儿随口念句诗,您就对上了!” 倒不是奚风渡多有学问,他恰巧看过这首诗,又恰巧这首诗里有‘翩翩’两个字。他曾经无意中听到她的哥哥唤她翩翩,便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不记得我了。”奚风渡失落的呐呐自语。 “记,记得什么?” 奚风渡嘲讽一笑,恨声道:“她明明说过,会记得我的,才不过两年,就已经不记得了!都是骗人的!!” “大,大爷?”季明从未见他家大爷这般模样,顿时担忧不己。 随后季明又安慰了句:“大爷,您两年都在外奔走,这两年您变化太大了,长高了,还长壮实了,认不出来,也挺正常的嘛。” 奚风渡心头一动,脸色当即缓和了许多,脸上有了笑容:“也对啊,两年我变化挺大的,回来那天,祖父都没认出我来,认不出来是挺正常的,是挺正常!” 怎么瞧着,像是在自我安慰? 这自我安慰很快被打破了幻想,无论他多少次假装不经意从她身边擦肩而过,她也不相识了。 梅二姐十六岁及笈那年,奚风渡买通了太师府里的女使,送了一支十分名贵的发簪。赠予发簪有订情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