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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蒙斯克男爵


士,后边跟着没脑子的巨魔,呈锋矢状冲杀,的确没有一合之敌,挡在前面的都会被蒙斯克杀死。

    但蒙斯克漏算了一点,那就是多兵种配合对强者的限制力。

    这支精灵有两个种群,一个是身体鼓胀、面容丑陋的沙漠精灵,据说是沙漠里的仙人掌进化来的,这一支占了大头,善使弓箭和短矛,第一波的火箭就是他们射出来的。

    他们还有一个三级的祭祀,这个法系职业者如果让蒙斯克近了身,那就是一盘菜,但那些沙漠精灵好像不怕死一般拦截在蒙斯克面前,让他的冲锋之路缓慢无比。

    等到那个祭祀第一个法术完成,蒙斯克的作战计划彻底泡了汤。作为沙漠精灵的祭祀、自然的宠儿,那个法师吟唱了冗长的咒语之后,放出的第一个法术就是“化沙术。”

    除了传说中的骆驼骑兵和人类的特质战车,没有任何军队能在沙漠上冲锋,恐爪龙和巨魔也是如此。当速度不可避免的减缓之后,蒙斯克的人马彻底陷入了苦战。

    好在恐爪龙和巨魔都是民风剽悍的种族,当灭顶之灾降临时,营地里无论男女老少都挥舞着兵器冲杀了出来,接引蒙斯克。

    只要让这个男爵杀出来重新组织攻击梯队,凭借对附近地形的熟悉,蒙斯克有信心在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把那个最讨厌的祭祀干掉。

    我们之前说过,这一支精灵部落有两种精灵,除了土生土长的沙漠精灵外,还有穷山恶水的特产,血精灵。

    他们皮肤显现出不正常的红色,就好像一个人被剥了皮一样,虽然面容和三大部落的精灵差不多,但特殊的肤色和狞恶的表情、凶狠的眼神还是很难让人把他们跟擅长俊男靓女的精灵联系到一起。

    司马良这个世界里,血精灵是由食肉植物进化来的,而食肉植物往往出现在土地贫瘠的地方,植物无法从土地中获取足够的养分,只好另辟蹊径,让动物死在附近,给自己提供肥料。

    正因如此,这一票血精灵的战斗力十分强劲,虽然是沙漠精灵的附庸,但那个三级祭祀并没把他们当做炮灰,而是作为一锤定音的精英预备队。

    这一支预备队没让精灵祭祀失望,就当祭祀的第二个法术“战潮”加持在他们身上的时候,恐爪龙和巨魔的老人妇孺也冲到了阵前。

    这一批血精灵拔起西牛贺洲常见的精钢短刀,欺身便砍。恐爪龙一族里有个老家伙原本是蒙斯克父亲的亲卫,觉醒了天赋技能,老而弥坚,用惊骇之爪击杀了第一个扑上来的血精灵后,也被勇猛狠辣的血精灵斩下了脑袋。

    他们的刀伤都喂了酸性毒素,这来自这附近的几窝蜘蛛,斩在巨魔身上能有效地防止他们的再生,捅到恐爪龙肚子里也会造成内脏坏死,就是没死也活不长。

    事实证明,时间和环境能改造任何一个种族,连精灵也学会了用火攻和涂毒——哪怕是南瞻部洲的精灵大联盟最艰难的时候,他们也没干过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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