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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大胆的女子也在不远处站着,似乎都在围观什么。

    郑光是个喜欢热闹的,哪里热闹就往哪里凑,当下不由分说就拉着林清往凉亭处走去。

    林清原本不想往那边凑,但是拗不过郑光的兴致,等到走的近了,才知道里面是在举行诗会。

    文人才子最是喜欢搞这一套来展示自己的才华,可惜林清诗才平平,从来没有去参加过这种文会。

    郑光倒是参加过几次,他写诗写的不错,也有急智,但是他不耐烦那些人互相吹捧,也不喜欢那些寒暄客套,所以也不喜欢去。

    郑光知道里面是在搞诗会,也是有些意兴阑珊,不过因为郑光个子高,虽然他们在外围,但是还是一眼看到了里面的情况,嘴里“呦呵”一声,又立在那里不走了。

    “林老弟,你知道里面是谁吗?”郑光微微弯下身子,小声问林清。

    林清个子矮,根本看不到,就算看到也觉得这里除了郑光,他并没有认识什么人,所以摇头表示不知。

    郑光悄声道:“是这次的案首,沈牧涵!他这次走狗屎运了,听说连中小三元,看现在把他得意的!”郑光撇撇嘴,心中的不屑溢于言表。

    “沈牧涵”这个名字林清记得,确实就是这次的案首,不过没想到还能连中小三元,像这种人才华一定不错,考个举人不成问题。但是听郑光的意思,两人好像有过节?

    林清给了郑光一个疑惑的眼神,郑光来劲了,继续悄声八卦:“他爹是吏部左侍郎,家里就这么一根独苗,从小就天天吹他儿子神童,说的活灵活现的,什么过目成诵,什么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就连我外祖父都夸他所作诗文有灵气,日后必成一大家!其实啊,这小子焉儿坏着呢,整日里装清高,眼睛都往上翻的,也不知道京里那些姑娘是不是眼瞎,还说什么他是燕京第一才子,可把我笑的!我跟你讲,别看他比我还小两岁,前两年搞出了一掷千金给一个青楼花魁赎身的事,还说他们两个清清白白,只是不忍看到人家花魁受蹉跎,还传成了一段佳话!我呸!这次也是因为他祖籍在幽州,过来参加考试的。你看看现在被这些试子捧着那得意样,人家只是冲着他老子官位的好不好,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郑光扒人家八卦起来一点都留情面,看来对这个沈牧涵是积怨已久,估计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引起的反效果吧。

    不过林清也没打断郑光,听得津津有味,毕竟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有点八卦猛料也不错啊。

    林清和郑光站在离人群稍远的地方,说话声音又小,所以也没人听到他们在谈论什么。反而里面的声音不时传出来,现在他们正在以“柳”为题赋诗一首,众人写好之后,就会有声音洪亮者高声朗读,大家评判好坏。

    “来来来,我们读一下案首的诗。”一男声从凉亭那边传来,此时郑光刚刚结束了八卦,林清正好有闲心去听听案首的诗是否确实名不虚传,故而也是洗耳倾听。

    “杨柳千条送马蹄,北来征雁旧南飞。客中谁与换春衣。

    终古闲情归落照,一春幽梦逐游丝。信回刚道别多时。”

    “好!”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喝彩声,就连旁边的几个闺秀都忍不住鼓起掌来。

    “沈案首诗才绝顶啊!”

    “是啊,我等不及万一!沈案首此次案首之位,心悦诚服啊!”

    “我敢说,今日诗文魁首,必是沈案首无疑了!”

    一声声的恭维不住入耳,郑光脸上不屑之气更重,但是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这诗是真做的好!

    全场唯有林清一人僵立当场——因为这首诗歌他听过!

    如果记忆没有出现偏差,这首诗是清代诗人纳兰性德所作,这,这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啊!

    难道真如陆游所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这,太怪异了!

    就在此时,围在一起的众学子忽然散开,准备换个地方继续讨论诗词,中间簇拥着一个俊秀挺拔的少年,就是沈牧涵!

    沈牧涵穿一身蓝色长袍,风度翩翩,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书卷气,举手投足都是自信风雅,长眉修目,鼻梁高耸,薄唇绯红,微微一笑间,就让周围的女子呼吸一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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