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想通过这样一些类似的事情,让李时自己认识到他不属于这个阶层,他就应该混在民工堆里,他的言行举止、浑身上下,都历历分明地显示出跟上层社会的格格不入。 只要他认识到这一点,觉得自己混不来上层社会,那时夏芙蓉就可以开口劝他把老板叫回来,然后再替老板许给他一点钱,就他这个水平,也许拿出十万八万的现金就能把他砸晕,轻而易举地打发了。 想到这里夏芙蓉又开始怀念老板了,她很崇拜老板,老板才华横溢,内涵极深,最重要的是,老板身上有着神一样的神秘,就像一个深有千尺的大海,夏芙蓉只能看到他表面的波涛,对于大海深处的漩涡和景象,那不是她的想象能够到达的地方。 在认识老板之前,夏芙蓉的字典里是没有“偶像”二字的,要是非得让她找出一个偶像来的话,那就是她自己,因为她很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的那一年她才十七岁,心理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时她不过二十二岁。 就凭她的学识和能力,能有个让她崇拜乃至成为偶像的人真的很难。 夏芙蓉长到二十八岁,老板是迄今为止唯一让她服气和崇拜的人,当然,崇拜老板是因为他像大海一样深不可测,而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和长相,当今社会亿万富翁遍地皆是,就夏芙蓉这样的素质和外貌,亿万富翁还不是俯拾即是。 另外老板的长相方面,那就更不敢恭维了,因为老板是个胖子。 李时丝毫没有压力地面对侍应生,用眼神瞟一瞟夏芙蓉:“夏助理,照我的口味给我点一份。”然后扭头对侍应生介绍说:“这是我的助理。”李时早看出夏芙蓉的小九九来了,不过想让自己出丑,不就是吃个西餐,简直太侮辱民工了!岂不知自己和梵露去西餐厅吃饭,那时自己刚刚开始转运,就已经相当自信,何况当了现在! 夏芙蓉明显看出侍应生一头黑线了,也许在侍应生看来,这位高贵的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捡到一个落魄的小老乡,领他来开开洋荤,想不到小老乡竟然胡乱发起疯话来。 夏芙蓉赶紧点菜,她知道如果让这货继续表演的话,很快自己就会变得灰头土脸,也许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吧,这生瓜蛋子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早习惯了别人的白眼,出再大的丑人家也皮了,可是夏芙蓉知道自己丢不起那人啊。 点了菜,夏芙蓉笔直优雅地坐着,漫不经心地问李时:“在工地上你们一个月多少钱工资?” 李时捏着下巴,手指头像弹琴似的敲打着:“唔,这个嘛不平均的,那些钢筋工、木工啥的一个月能挣一万多。” “你呢,能挣多少?” “呵呵,”李时笑道,“我是杂工,按天算,一天一百,不干没钱,今天耽搁一天,一百块钱没了。” 夏芙蓉小口喝着牛尾清汤,毫不掩饰自己鄙视的表情:“要是这顿饭你来请的话,半个月的工资没了,”说着指着那瓶红酒,“以前的老板带我来吃饭,绝对不会点这种低档的红酒,你几个月的工资,不够我们老板吃饭时一瓶红酒钱。” 说完了,夏芙蓉脸上露出恶意的笑容,她很希望自己的话能够打击到生瓜蛋子的自尊心。 想不到李时竟然面不改色,有样学样地模仿着夏芙蓉的样子喝着汤,轻描淡写地笑笑:“可现在不同了,我不但像你原来的老板那样挣钱,比他略微强一点的是我在工地上还有一份兼职,也就是说,我一个月能比他多挣两千来块钱。” 夏芙蓉喝进去的清汤差点吐出来,这货脸皮够厚的,比原来的老板挣钱多,你当得起原道的老板吗? 轻轻地切下牛排,啜一口红酒,夏芙蓉轻轻地说:“你看到刚才侍应生的表情了吗,你以为他相信你是我的老板,你有没有觉得你这个老板跟助理有点不搭?” “嗯,”李时真诚地点点头,“我觉出来了,像我水平这么高又有实干精神的老板带着一个花瓶助理,确实有点不搭,可是没办法,我需要你这个老员工的帮助,要是夏姐的忠诚度再高一点的话,我也不会干过河拆桥的事儿。” 夏芙蓉真想一口血吐他脸上,人常说脸皮比墙还厚,这货的脸皮比地墙都厚。 “既然老板觉得我就是个花瓶,依我看就凭老板现在的实力,也没有闲钱弄个花瓶摆着,那我现在主动请求辞职好了,吃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