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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怕是要出人命,同行的徐力争忙去阻止。

    “东子 ,行了,别打了,再打闹人命了。”

    两人压着麻脸子上了车,赶去县上公社,路上赵卫东阴沉沉的忽的踩了一脚麻脸子的裤裆:“再敢到我队上来惹事,我弄死你。”

    旁边的徐力争看得心惊:“喂喂,你留点情,真打死了,为了个疯子你要赔命的。”

    赵卫东从兜里掏出烟点燃,语气淡淡的,“关我什么事,麻脸子偷了东西,我抓他的时候,他反抗,我为了自保才和他动的手,我是还手,不是殴打。”

    徐力争:“……”

    麻脸子被带走后,隔天赵卫东们回来,霍笙才知道,衣服是麻脸子偷的,但钱他真是没偷,麻脸子见霍笙长的漂亮,平时穿衣服掐得小腰细细的,一眼看去水灵灵的,就时不时在二队知青宿舍旁边转悠,结果恰好一天过来,看到原本应该关着的女知青的宿舍的门竟然开着,他心里一动,就潜进了屋,看到霍笙床位上叠放着一件他前不久看到的翠绿色的长裙,就知道这个床位是那个嫩得能掐出水来的知青的,于是在霍笙的床位上偷了几件衣裳就跑了。

    至于投钱的是谁让大家都有些大跌眼镜,没想到是三队上的李长美,她不知怎的弄到了三队仓库里修机器的工具,把二队知青宿舍的门撬了,拿着钱从河沟村跑了。

    前不久三队上选了个新的生产队队长,之前一直是赵卫东帮忙管理着,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手上任,管理上有疏漏,让李长美钻了空,闹出偷钱这一出。

    李长美这是鱼死网破了,一个女知青,文化人,就算因为和孙敬文的脏事没了出头的日子,天天挨批/斗,但就这样偷了钱跑了,看来她是什么都不想要了,跑了之后连她父母也不知道人在哪里。

    她一个知青偷东西,真是给所有的知青抹黑了,河沟村的村民们对下乡的知青们本就有意见,闹出这样的事,虽然没偷村上的人,但影响不好,因为这事公社支书还特意召集了所有的知青开了会,进行教育警醒。

    李长美和原书霍笙曾经交好过一段日子,自然是知道霍笙一般都是把值钱的东西放在那个精致的小箱子里,怪不得霍笙总觉得不对劲,她藏东西虽然藏的严实,但偷儿明显是冲这个小箱子去的,敢情还是个熟人偷的,想想也是,那么多的生产队,别的队不偷,就偷了二队,恐怕从头到尾的目标都是霍笙这个有钱的,那个小箱子霍笙拿出来放了其他零碎的东西,倒是没再放过钱了。

    李长美没抓到,就算能抓到,谁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白丢了钱,霍笙气得心肝都疼,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丢钱的人中就数她丢的最多,可以说是一笔不菲的巨款了。

    不过事情要往好的方面想,她钱是丢的多,但现在她手上还有不少的钱和票在,而其他丢钱的女知青,是把全部的家底都丢了。

    农村里,钱和票这种东西都是命根子,知青们下乡,是从城里来,但不是每个人家里条件都好。

    周萍气的吃不下饭,干活的时候不像往常的时候积极性高,像是霜打的茄子,蔫蔫的提不起劲,不说她,被偷钱的知青状态没一个是好的。

    徐力争带了家里的粮食给周萍,满满的一小口袋,虽然不是什么精细粮,但对于庄户人家来说,不少了,也不知道是怎么从家里的口粮里挤出来的。

    周萍看到之后猛的哭了,她之前对和徐力争处对象还是犹豫过的,下乡的知青没有一个不想回城里的,她和徐力争处了对象就意味着要在河沟村这个偏僻的地方扎根落户,她读了这么些年的书肯定也有过不甘,不过现在她不后悔了,回不回城没什么重要的,她迟早要嫁人,遇到一个对自己好的也值了。

    考虑到一些女知青丢了钱,赵卫东去公社支书那里打了报告,折腾了好几趟,也不知道怎么说服公社支书同意把队上的上缴的公粮拨出来的一部分,给那些丢了钱的知青,就当是补贴。

    丢了钱的知青收到消息都跑到食堂门口排队领粮食,生怕去晚了就没得领,但脸上没有以往的喜色,因为有的知青丢的钱是要准备花半年或者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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