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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挠头说:“弄出动静了,你没听见。你这么快就到现场了?”

    我惊魂稍定,喘口气说:“我正好在附近办事,就先赶来了。这现场可够惨烈的。”

    二亮探头往里张望,也倒吸了口气,说:“这下手可够狠的。”

    有人在场,我的胆气顿时壮了许多,径直走进现场。我验过尸体,又一一提取了物理证据,整理完毕后,沈恕才出现,气定神闲的样子,似乎并不被眼前的命案困扰。

    他见我埋头工作,就主动搭话说:“市政府的会开起来就没完没了,脱不开身。这里的情况怎么样?”

    我用眼角的余光乜了他一眼,说:“女尸,头被割掉,头皮被剥去一半,看样子是想把整个头皮剥下来,中途出了岔子,所以没能完成。”

    沈恕才有些惊诧地问:“手段这么残忍?死者身份查明了没有?”

    我摇摇头说:“除去身上的衣服,未发现死者的个人物品,不过这几件衣服的材质都很好,而且都是国际一线品牌,死者的经济条件应该很优裕,查证其身份应该不会太困难。”

    “死者年纪在二十五到三十五岁之间,身高一米七左右,体重约六十公斤。尸体颈部肌肉明显收缩,创缘皮肤内卷,现场有大量喷溅血迹,此外身上未发现其他致命伤痕,所以判断死者是在生前被斩首的。根据尸体僵硬程度和尸斑的状态,可确认作案时间在十二小时内,应该是在昨天午夜前后。现场留有凶器,是屠宰专用的剥皮刀,做工精良,刀身沉重而锋利,刀刃与死者颈部割痕吻合。此外,还在现场发现一些物品,应该是凶手留下来的,只是这些物品非常奇怪,不知道它们做何用途。”

    沈恕瞄了瞄已经被分门别类封好的证物袋,说:“让我过过目。”

    我逐一展示给他,说:“这个编织袋,原来在这里。”我指一指女尸旁边的位置,“在袋子里找到许多根头发,和女尸头颅上的毛发完全一致,所以女尸应该是被装在编织袋里运到这里来的。袋子上没有血迹,这也佐证了死者在被装进袋子时没有外伤。这种编织袋在市面上很常见,非常结实,完全能够承受一个人的重量,并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奇怪的是这些东西。”我又打开一个证物袋,“有煤油炉、小铁锅、鹅卵石、一袋细沙子、矿泉水,还有一袋化学制剂,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这些东西出现在命案现场,透着稀奇古怪。”

    沈恕皱起眉头说:“又是一起棘手的案子。”

    真正的刑警往往有个通病——见猎心喜,越是奇案、大案、要案,越是令他们热血沸腾、斗志昂扬,我相信沈恕此时也已经全身心地进入了战斗状态。

    我说:“地面的脚印很杂乱,而且都不完整,没有提取价值。不过我在地面上发现了几根女性的头发,根据长度、色泽和粗细判断,不属于死者,不排除是凶手留下的。”

    沈恕不置可否,只点点头。他的目光落在墙面的《好了歌》上,说:“这是凶手的大作,还是早就在那里?”

    我答不上来,背后却有人接话说:“是早就在那里的。这间房原来是办公室,因为搬迁导致有的老师对社会不满,就在墙上涂了那些怪话。”

    说话的是管彪,这个脖子上戴金链子、手腕上缠红线的包工头,似乎在回答沈恕的问题,却斜棱着眼瞅我。

    看样子沈恕上楼前已经见过管彪,知道他的身份,于是问道:“你上一次到这个房间是什么时候?”

    管彪说:“三天前,接了这个活儿后,我把楼上楼下都看了一圈。那时候这间房子是空的,可没有死人。”

    我心想这真是废话,如果三天前就发现死尸,也不会留到现在了。心里正转着念头,忽然门外传来吵闹声,有人在嚷嚷着说:“命案现场怎么了?我有市局颁发的采访证,怎么就不能进了?你比局长还大吗?”

    一听那胡搅蛮缠的声音就知道是程佳,我的脑袋立刻大了一圈,这个嗅觉比东莱还要灵敏的电视台记者,真让人无可奈何。

    沈恕见地面上的尸体和证物都已经收拾干净,没有什么不适合大众观看的东西,就挥手示意阻拦程佳的警员放她进来。

    程佳带着一名年轻的男摄像从那名警员给他们让出的窄窄的一条缝里挤进来,却不以为忤,脸上的表情真诚而热情,让人感觉她是发自内心地喜欢见到你。过人的情商是程佳抢到大量独家消息的秘诀,她屈辱受得、白眼挨得、斥骂忍得,换一个场合,却又撒泼装蛮、媚上欺下,甚至色相引诱,十八般武艺样样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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