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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想到郭荣,他心中非常纠结。曾经他们也是父子和谐,父慈子孝。而现在……郭荣今天晚上的处置,从军事角度上说完全没有错,换成是他也会离开的,但他又免不了想,其他三路都打的伤亡惨重,为何郭荣却要保存自身?

    “这到了邺城,是不是就要立下太子了呢?”是的,刚才他和王峻等人的商议就是,若退,就先退到邺城。一来邺城现在还没有人驻守,若说有,也是他早先留的一些人马,再回去没有什么难度;二来也可以打出大义的旗号,毕竟邺城紧邻契丹,总可以说是为天下守门;三来邺城离开封也不是太远,将来再来,也还算方便。而且抛出掉契丹,邺城的地理范围也算不错,土地肥沃,四通八达,只要不让契丹人骚扰,发展个几年就会有些气象了——这也是他不愿同开封死磕的原因之一,万一损失惨重,再回去的时候可就守不住地方了。

    一碗奶喝完,他正要休息,突然就听外面传来一阵骚动,再之后就看到通天的火光,他的心顿时一沉,然后他的亲兵就慌乱的跑了进来:“陛下,偷袭!偷袭!”

    第298章 绿茶 (十三)

    杀!

    邱正一声大喝,砍刀劈中对方士兵的颈项,红色的血液如同血箭呲了他一脸,他抹了把脸,随手把前面的郭军踢倒,大笑了起来,痛快!痛快!果然这战场上才是他施展身手的地方!早年为贾小六的事作证,今日总算有了回报!他这样的,本来是要做一辈子的下等民的,因为贾小六的事情立了功,才脱离了这个身份。

    当时他有两个选择,要不,做几年的中等民之后成为自由民;要不,就是跟着水军到海外搏一把。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前者,毕竟中等民的日子也不差,而一旦成为自由民,立刻房子土地都有了。他却选择了后者——若就为了安稳生活,他早先也不会拉起一帮人做山贼了!

    这几年他在海外流血流汗,着实经历了几次生死,不过也积累了不少功勋,回来后就有了当兵的资格。

    是的,资格。

    在别的地方,当兵免不了有几分强制,而在密州,却是自愿的,而且还不是谁想当就能当。一般人家的子弟当然没问题,而像他这样当过下等民的,哪怕自由了,也要有一定的积分担保才能当兵。演武场的积分比银钱都管用,他积累的那些都可以用来买房子了,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投到了军队上,富贵险中求,男子汉大丈夫,不拼一把就是白来这世上一遭!

    早先只能在城头观战,他不知多心焦,而今天,他终于能痛快的厮杀一番了。

    杀!杀!

    他叫着,继续前冲。两军交战,一开始也许是比谋略比阵型,但打乱了之后,就是比士气比士兵个人的勇武了。当然此时刘家军大多数的阵型是没有乱的,只是邱正杀的兴起,比周围人走的更前了,身边没有战友,要换成别人可能有几分畏惧。邱正却不怕。一来在他的思想里这怕死就不能打仗;二来也是周围郭家军完全呈溃败之势,虽然不是每个郭家军都参与了晚上的夜袭,起码也听到了风声,更知道这一次夜袭是他们败了,至于那些参加过的,就更不用说了,本来就被烧的灰头土脸的,这边还没躺下,那边人家就杀了过来,而且,还带来了那种魔火!

    一般士兵不知道石脂,更不能理解其原理,见这东西烧的厉害,自然就产生了畏惧,给它起了魔火的名字,此时再见,那真恨不得再多出两条腿,跑的远远的。这里面最不堪的就是王宪的队伍,他们实在是被烧的太惨了,一见火光,别说打仗了,连逃跑都是仓皇失措,有的甚至连衣服都不穿,就那么半光着身体跑了。

    “顶住!顶住!”王宪挥舞着自己的大刀,大叫着。他刚才也躺下了,突然火光大亮,却是来不及披铠甲了,手下的队伍,更是七零八落。此时他站在场中大吼,有一些固然因为他的威望停了下来,更多的却是跑的更快了。

    “将军,撤吧,顶不住了。”他的亲兵簇拥了过来,他有些茫然。开封地处平原,他们扎营的地方虽不是特别理想,却也不差,几十万大军浩浩荡荡的铺开,甚是壮观。而现在却是漫天火光,到处喊叫,抬眼看去,不是郭家军如丧家之犬的仓皇逃窜,就是被刘家军追着砍杀。

    “杀——”

    火光中,一个刘家军砍翻了一个郭家军,只见那人身高八尺,两臂浑圆,看服饰也不是什么大将,却自有一股豪迈,只见他砍完人随手抹了把脸,大笑出声,见到这一幕的郭家军跑的更快了。

    “此人不能留!”他这么想着就向那人的方向指去,“杀了那人!”

    他的亲兵听了一怔,但见他态度坚定就知道不杀眼前这个是不行的了,当下有两人一点头,就向那人冲去。王宪看到的,正是邱正,他正杀的兴起,眼见有两人奔来,也不畏惧,大叫一声就扑了上去,他天生神力,先前的亲兵猝不及防,竟被他一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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