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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的看着自己的脚踝。

    王思婉走到自己的床边坐下,“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没那么痛了?”

    杨静抬头看了王思婉一眼,再低下头的时候眼神也有些躲闪,她大概能看出来余学清是喜欢王思婉的,但王思婉似乎没什么感觉。

    这样也好,她就不用觉得自己对不起王思婉了,毕竟是王思婉自己,把余学清推到她这边来的。

    “没事没事,揉过脚之后就好受多了。”杨静伸手摸着自己的脚踝,脸上带着甜甜的笑。

    晚饭是余学清主动承担过去的,杨静借口怕他不会,就踮着脚进了厨房指点余学清。

    所以黄国庆等人一身疲惫的回来见王思婉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的时候,还有些奇怪。

    “余学清和杨静在做饭。”她手指了指厨房,表情有些揶揄。

    黄国庆马上很懂的点点头,“嘿嘿嘿,我知道了。”

    顾芳也笑眯眯的,张巧巧撇撇嘴,没有多说什么。

    这知青点一般男女比例都是差不多的,什么意思其实大家都清楚,不过是想让他们这些知识青年组成家庭,然后扎根农村罢了。

    正因为如此,知青点要是有男女看对了眼,其他人也都是乐见其成的,结了婚知青可就不好回城了,也就相当于自动放弃了招工、招兵等回城的机会。

    王思婉要的就是让大家认为余学清和杨静有暧昧关系。

    现在的余学清对她的感觉还没有像书中那般深刻,毕竟原身的死才是对余学清影响最大的。

    死了的人才是无可复制的,所以书中的余学清,才会一遍遍的想着原身的美好,而这份美好,不过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是他理想中的美好,所以才会变成他心中的无可替代。

    但现在王思婉没死,那余学清对她的感情自然不会那么深刻,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可这份喜欢,还很浅淡。因此,王思婉才会在后面推波助澜,将他推向杨静。

    这样的话,剧情也会按照她想要的路线去发展。

    而目前,王思婉做的,就是让大家以为余学清和杨静是互有好感的,而她,只要安静透明的度过最困难的时期就行,最好是所有人都不要注意到她。

    但往往有些时候就事与愿违,你不找事的时候,事会找上你的。

    第二天一大早,杨静就把王思婉叫了起来。

    见王思婉睡眼惺忪,两颊粉嫩的的模样,她没忍住伸手掐了掐她的脸。

    “快起床啦,咱们得去上工呢。”杨静神清气爽的叫道。

    王思婉愣了片刻,总算是反应过来,自己既不在大晋朝,也没和宋婶在一起,她现在在大义公社的第六大队做知青呢。

    今天是他们上工的第一天,昨晚杨静还跟她说好了,今天得早起,要表现得好一点。

    洗漱好之后,早饭也做好了,是黄国庆做的。

    用昨天剩下的婆婆丁做了个凉拌菜,又蒸了几颗地瓜,这就是大家伙的早餐了。

    这两天吃的饭菜,让王思婉深刻意识到了她目前呆的地方,有多贫穷。

    在大晋朝时,她每日得喝一盅血燕,珍馐美味应有尽有,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是由江南绣娘费时费力做出来的。哪怕她的继母斥责她奢靡,可她作为相国府的大小姐,祖母和父亲都护着她,她还有母亲留下的巨额嫁妆,就算是奢靡也配得上她的身份。

    而来了这边后,她首先要适应的,便是衣服的粗糙,随后便是吃食上的精简。

    与宋婶一起的时候,只是吃得简单罢了。但到了这里,就不只是简单,所有的吃食,在她看来,无任何享受可言,只单纯的为了填饱肚子。

    她看了眼其他人麻木的神色,咬下最后一口地瓜,垂下了眼眸。

    好在……她还有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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