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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帮自己好兄弟了,看样子,程宥宁不好追!

    第21章 对象是男的?

    真奇怪,项子风在这儿她嫌烦,项子风走了她又惶恐,跟陆先生单独在一起太可怕了。

    程宥宁干干地笑笑,右手打着点滴不方便,她只好左手用力想撑起身体,最终重启失败,她又颓颓地躺在**上,唉,看来这次病的真的挺重。

    陆珩看了一会儿见她不动了才走向她,单手撑住她的背把她扶了起来,然后把枕头竖起来让她靠着。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陆先生。”程宥宁有点紧张,她离他很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

    “已经抱过了,你不用介怀。”陆珩已经离开。

    她红着脸低声说:“谢谢。”她真的没有非分之想好不好,可是她不敢说,陆先生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从刚才情绪就不好。

    “太轻了。”陆珩挑了挑眉。

    “我确实没有很重。”程宥宁以为他在说她的体重,确实她不过百,不算重。

    陆珩轻轻哼了一声:“我是说你的感谢太轻了。”

    只嘴上说说就打发他了?怎么想自己都太亏了,亲自来救她,就这样挺不值的。

    “啊?”程宥宁睁大了眼睛,“我真的拿不出什么能让陆先生看的上眼的酬礼。”

    “大叔你当做慈善吧。”程宥宁耸了耸肩,学起了泼皮无赖。

    “我没那么好心,给你记一帐,以后一起还。”陆珩给她盛了碗粥。

    程宥宁看了一眼是很普通的银耳莲子粥,不过看上去清淡可口,也有点饿了。

    “行行行,等我以后要是成了著名画家就给你画幅独一无二的画,然后署名,你愿意就,不想的话就收藏,传给子子孙孙,过个几百年吧,说不定就是无价之宝。”程宥宁装作很正经的做出承诺。

    陆珩把她的被子往里面掖掖,坐在了**边,突然说了一句:“我稀罕!”

    这句话一般都用做反问,补全应该是“你以为我稀罕”或者更直接翻译“我才不稀罕”。陆珩也应该是这种表达,但是程宥宁总觉得有点怪,好像他也没有那种很嘲讽自己的意思。

    陆珩舀了一小勺粥送到了她嘴边,看到程宥宁没反应,凑到嘴边给她吹了吹,才又递给她:“不烫了。”

    真是尴尬,还不如喝项子风送来的汤!

    “为什么要生项先生的气?”安静太可怕,程宥宁开口。

    “怎么不叫二叔了?”陆珩挑眉。

    程宥宁嘿嘿笑了一下,都是玩笑,干嘛认真。

    “他没有办好事情。”陆珩说的很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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