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中少了不少,两年的代言费也不过十万元。 而之前林嘉丽通过《经济周刊》杂志联系的某香港女明星则开价一百万元,还一副不愿意来内地工作的样子。 林嘉丽不得不感叹,这个时候两岸三地的明星待遇差别还真大啊。 怪不得后世她看过报道说当时红遍整个华夏的某武打明星甚至比不上某岛十八线小明星的待遇。当时她以为是八卦,现在想来很可能是真的。 不过,能请到龚琳,林嘉丽觉得这十万元花得太值了! 要知道,龚琳后来稳步发展,成为整个华夏女星中最具国际范的大咖巨星。而且她工作很挑,一千万都不一定能请得到她。 十万元请龚琳?真是买到就是赚到啊。 其实林嘉丽不知道,即使龚琳身为内地影星的身价远远比不上同咖位香港女星的身价,但代言费也不至于如此便宜。正常的代言费也要在二十万以上。 之所以能同意如此低的报价,是因为林嘉丽寄给她的那筐瓜果拴住了她的心。 真是太好吃了! 林嘉丽不知道,龚琳那时候刚刚决定成为素食主义者。但蔬菜瓜果就是那个味道,吃的久了,嘴里还真不是味儿。 恰在那时候,林嘉丽寄给她那筐精挑细选的蔬菜水果,让她发现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好吃的素食,顿时觉得吃素的日子好过了很多。 另外一个原因,就在于武穆和他那篇一流的论文。 此时国内还不如后世那般追捧所谓的核心期刊,对自然科学这种杂志的重要性也没那么了解。 龚琳经常和国外上流人士打交道,偶尔也遇到过一些这个博士那个博士。知道对于这些博士而言,能在自然科学上发表一篇文章是很难而且很荣耀的一件事。 因此,当她看到武穆作为一个华夏人能够达到同样的高度时,心里便对林嘉丽她们有了一些敬意。 所以,即使她的经纪人不太满意这个价格,龚琳还是力排众议地应下了这份合约。 龚琳的影响力还是很惊人的。 一个经销商得知林嘉丽真的请到了龚琳作为代言人后,立刻打了电话过来,说订货量要增加一倍。 他说,龚琳现在是全家人心中的女神。 当然,女神是林嘉丽的用词。经销商当时的原话是“梦中情人”。 那个时候很流行梦中情人这个词,女明星们也更喜欢清纯玉女的人设,动不动就梦中情人。 但林嘉丽知道,龚琳这样的“梦中女神”是有着持久的魅力的。 哪怕她五十岁的时候,照样有很多人看着她的照片叫梦中情人,因为那种气韵和风采,反倒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更加迷人。 正文 第310章 都是闲的 第310章 都是闲的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