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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这么大的孩子了,还不懂事,光晓得占王奶奶的便宜。

    林蕊立刻强调:“没有,鸡爪是我自己掏的钱。卤料也是我准备好的。”

    林母将小元元放在床上, 给孩子盖好被子。

    转过头来,慈眉善目就变成了金刚怒目,伸手就揪女儿的耳朵:“你有脸说!王奶奶都忙成陀螺了,你还好意思让人家给你干活。”

    林蕊撅起嘴巴委委屈屈, 硬要往她妈怀里头凑:“那我不是想给你做好吃的嘛。妈, 你尝尝,我做的鸡爪特别好吃。”

    现在江州市面上卖的凤爪主要分两种, 一种是油炸的虎皮凤爪,还有一种是五香卤鸡爪。

    前者直接买回去开啃, 后者卤菜店的师傅会一刀两断,然后加调料跟切碎的芫荽还有芝麻油拌一拌,根据个人口味浇或者不浇辣椒油。

    这两种鸡爪共同的特点是有嚼劲,而且都不趁热吃。

    林蕊的卤鸡爪是香辣口味,趁着温热下饭吃,简直一绝。

    这手艺还是上辈子她后爸在国外留学时自己倒腾出来的。因为国外鸡爪便宜,被他当成补充蛋白质的良品。

    后来要不是她后爸顺利拿到博士文凭回国任教,他老人家都考虑改行卖香辣鸡爪了。

    当然,这手艺此后全便宜了她跟她妈。鸡爪吃完了,就着汤,她也能干下一大碗米饭。

    林蕊满心期待地催促郑大夫尝尝:“妈,真的特别好吃。”

    苏木已经盛好三碗白米饭,赶紧碰上一碗到嬢嬢跟前。

    林母看看两个小的,再看看这一大电饭锅鸡爪,顿时头痛。

    这么多,不吃完了全塞在周会计家的冰箱里头,跟人家小元元抢占奶糕的位置?

    她夹了一根鸡爪到碗里头,叹了口气,认命地塞进嘴里头。

    郑大夫那个年代出来的人,对鸡爪这些感情都一般,总觉得没有鸡鸭鱼肉进肚子实在,不像是个正经菜。

    鸡爪一入嘴巴,她还没有动牙齿咀嚼,骨肉就自动分离。电饭锅煮了一个小时又保温到现在的鸡爪是随便说说的吗?肯定得入口即化,连骨头都能入味十足,能够直接嚼吧嚼吧咽下肚。

    林蕊得意洋洋:“好吃不,妈,我的手艺不错吧。”

    林母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你这精神头放在学习上,我保准你考不上中专也能读高中。”

    林蕊立刻低头扒饭。

    郑大夫,你看看你,哪有天是这么聊的。原本挺温馨的画面,叫你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一破坏,立刻串了味儿。

    一家三口再能吃,撑死了每人三四只凤爪已经顶天。

    林蕊做的香辣凤爪本来就是下饭菜,口味重的很。

    林母一边喝温开水,一边哭笑不得地看着女儿:“你一下子做这么多,要怎么吃?你早点儿跟我讲,我楼上楼家各家各户送点儿还显得你勤快能干。”

    苏木很想撺掇林蕊发挥隐藏的实力,直接一顿干掉一斤。

    不过在蕊蕊警告的眼神注视下,他还是很有求生欲的闭上了嘴巴。

    林蕊灵机一动:“妈,既然你也觉得好吃,那吃不完我们卖掉就是了。”

    这也算是她尽了孝,替上辈子的她后爸达成夙愿。

    三十年后的鸡爪十块钱一斤,街上的卤鸡爪能卖到三十块,还没她后爸做的好吃。

    每次他们一家三口去逛菜市场,她妈盯着汤包店两眼放光,她后爸就眼睛珠子黏在卤菜店上拽不开。

    说起来一个处级领导一个名牌高校教授,心里头却都揣着当个体户发家致富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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