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自己无法拥有魔力,罗兰想,这或许是穿越后最大的遗憾。毕竟大多数人心中都怀着一个超级英雄的梦,偶然间获得不可思议的力量,从此走上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是多么畅快的事。 “我大概知道安娜能力变化的原因了。”他收起心中的遗憾,对女巫们说道。 “是什么?”众人纷纷问。 “学习。” “学……习?”书卷喃喃道,“您是说昨天的教学课吗?” “正是如此,”罗兰将自己的猜测简明扼要地说了一遍,“见识有助于你们提高能力,甚至产生飞跃式地变化。” “我也……可以吗?”谜月怯生生地问道。 “当然。”罗兰拍了拍她的肩膀。如果不是蒸汽机数量有限,而且找不到橡胶,没法制作电线的话,她附魔出来的那堆强磁铁估计早就派上用场了。 原本罗兰开课的目的只是为了将所学知识传授给书卷,避免自己越忘越多,现在意外发现学习知识还能起到增幅能力的效果,给所有女巫一同上课就成了件十分有必要的事了。 当然他也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拥有安娜那般杰出的天赋。像听课都能睡着的夜莺,他就没抱任何指望。从记住到理解,再从理解到运用,这之间隔了不知多少道鸿沟。最终有多少人能把领悟的知识运用到能力中,他也不得而知。 “你昨晚没睡好吧,”罗兰对安娜说道,“待会先去补个觉。过两天我再好好测试你的新能力。” “嗯。”安娜认真地点了点头。 “至于你们,”他望向其他女巫,“从今天开始,每周一到周五吃过晚餐后都去会客厅集合,从最基本的读写认字学习起。书卷,你就是她们的启蒙老师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麋鹿骑士(上) 普瑞斯被关在这里已经有五天了。 虽然不是牢房,经过改造的住宅和牢房也相差无几——原先的木门都换成了木栏杆,屋子里的家具全部被搬走,只留下几张毛毯。唯一的优点在于房间还算得上干净,既不透风也不漏雨。 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四人。其中三个来自于莱恩家,一个属于奔狼家,而自己,则是麋鹿伯爵分封的骑士。 “真见鬼,他到底想把我们关到什么时候!”莱恩家看上去年纪最大的一名骑士嚷嚷道,“领地里的麦田还没播种呢!我那婆娘可不知道弄这些玩意。” “你的领地?”奔狼家的年轻骑士嗤笑道,“你觉得王子殿下还会留着骑士领,让你回去凑齐马匹、武器和盔甲,再伺机报仇?说真的,他没把你们这些人都送上绞刑架,已经算得上仁慈了。” “你说什么!?”老骑士瞪眼看着他。 “实话实说而已,”年轻骑士满不在乎道,“公爵可是策划和实施谋反的头号犯人,不把他的精锐骑士团清理干净,等着留给他儿子?至于我们嘛,自然是迫于公爵的恐吓,不得不上战场的。” “我看你是自寻死路!”他走过去一把提起年轻人,右手握紧拳头,眼看就要揍下去之际,一只手从背后伸出,牢牢地抓住了他。 “住手,哈隆。你想引来守卫吗?”一名外貌英俊的骑士将他的拳头压下,“他说得没错,我们是公爵麾下的骑士,在定罪时必然会从重判处。既然到了这一步,静静等待结果就好。看看麋鹿家的人,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你身为贵族的风度呢?” 普瑞斯认得他,长歌要塞的明星骑士菲林·西尔特,外号拂晓晨光,曾迷倒了不知多少贵族家的小姐。他倒好,最后竟娶了一名平民女子为妻,这事在当时也算闹得沸沸扬扬。见对方提到自己,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争执的三人开口道:“领地能不能留下我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至少不会要你们的命。” “哦?为何?” “在要塞杀至少还能起到震慑作用,费尽力气把你们弄到这儿来,杀给谁看?他的领民?”普瑞斯摇摇头,“骑士团还没踏进边陲镇一步呢。” 没有冲进来烧杀抢掠,镇民自然就不会产生极端的仇视。因此对王子来说,杀给镇民看不如杀给要塞贵族看,没有在要塞杀,他们的命就算保下来了。 菲林想了想,点头道,“说的也有道理。请问你的名字是……” “普瑞斯·迪萨。” “谢谢你的宽慰,迪萨爵士。”菲林投以谢意的眼神,拉着哈隆坐回到角落。 那名年轻人也一屁股坐下,靠着墙哼起歌来。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的“镇定”,不过是强装出来的假象罢了。 普瑞斯心里清楚,自己实在不是个做骑士的料。他没有继承父亲的勇猛,也没有继承母亲的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欢打理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养养鸡鸭,在池塘边钓钓鱼什么的。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奈,别说杀人了,他连狩猎都不大爱参加。所以冲锋时普瑞斯尽可能冲在后面,没想到却捡回一条命。 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