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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战争场面还是不太会写,有点为难。

    大家将就着看吧。

    ☆、桃花依旧笑春风

    是夜,军营中灯火通明,张灯结彩。

    沈睿之命令全军杀猪宰羊准备美酒佳肴庆贺战争的胜利。战士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好不快乐。就连一向不苟言笑的沈睿之也和军士们坐在一起大快朵颐谈笑风生。

    不远处的火光映衬着战士们年轻的脸庞,高高燃起的篝火“噼里啪啦”直作响,红光冲天,热气逼人。热浪熏得战士们昏昏欲醉,纷纷徜徉在欢乐的气氛中不愿自拔。

    “大将军,咱啥时候可以回到京城啊?您给小的透露一声,也好让小的心里有个底……”酒喝至半酣,军士中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端着酒碗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神神秘秘地对着沈睿之说道。

    这要搁在往常,沈睿之定不会与他调笑,只是今日攻下中州,难得的好日子,全军上下谁不高高兴兴的?沈睿之心情也舒畅,几杯酒下肚更是敞亮,索性便也和他聊了起来,“怎么了李大粗?莫不是家中新娶了一房姨娘,温香软玉的等不及了?竟叫你这般猴急!”

    此话一出,军士们皆哈哈大笑。有几个平日里胆大的瞧见大将军不同往日,那胆儿便更大了,当下嘻嘻哈哈便笑道,“大将军,您又不是不知道这李大粗家中情况,哪有什么姨娘,依小的们看啊,八成啊是在想他家中的婆娘!”

    这个说完,那个又赶忙接口说道,“可不是吗!小人和李大粗一间房,这连着几天晚上都听见他在睡梦中还叫他家婆娘别走呢,哈哈哈……”

    他二人你一句我一句说得风生水起,直把底下看热闹的军士笑的前仰后伏,个个挤眉弄眼哄笑成一团。连沈睿之和徐青都不由自主地笑了。

    原来这李大粗没读过什么书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从小家中就穷个叮当响,十五岁就入了军营想着混口饭吃,到如今已有二十多个年头了,依然是家徒四壁穷困潦倒。

    偏偏他这人还精力旺盛的很,家中除了一个婆娘还有七八个光屁股到处跑的小毛头,日子过得很是艰苦难熬。

    要说这李大粗,还有一个坏毛病,嗜酒如命,有一个子花一个子,在军营拼死拼活挣得的一点微薄的薪水转眼间就被他花个精光。

    因此人们常见他家婆娘拿着菜刀将他从村西头追赶到村东头,一时成为城中笑谈。

    见有人提起了这件事,大家都想起了李大粗和他家中的那位悍妇,皆捧腹大笑,现场气氛瞬间达到了极致。

    李大粗见被人揭了老底,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喝的醉醺醺的脸上瞬间出现了一抹可疑的红晕,他又气又急,将酒碗一摔便气呼呼地喊道,

    “俺……俺,俺就是想俺炕上的婆娘了,俺还记得那天出征,俺婆娘拉着俺的衣裳就是不让俺走,俺把脚一跺,牙一咬,还是走了,留下她一人摔在地上嚎啕大哭……出征在外,难道你们就不想你们的亲人、婆娘吗!”说到最后,他竟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咽咽地大哭了起来。

    李大粗的哭声盘旋在营场之上,原本哄笑的军士瞬间安静了下来,众人皆放下酒碗默默地低下了头,几个稚气未脱的新兵蛋子竟还转过身去偷偷地抹起了眼泪。

    是啊,李大粗话糙理不糙,谁愿意离开家来到这塞北大漠中?触目只有无边无际的黄沙和打着漩涡的阴风。谁愿意成天将自己的脑袋别在裤腰带里,稍不留意便成为黄沙中的一具枯骨,一埋就是千年。

    家乡有秀丽的小河流水,有杏花春雨湖光山色,有山川大泽也有平坡宜人。日子可能拮据,但一家人和和美美,互相记挂,岂不比这刀头舔血的日子来的舒坦安心?

    沈睿之叹了一口气,起身走至李大粗身边,亲自给他斟了一碗酒,又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随后站在军士中央慷慨激昂地说道,“弟兄们!本将军知道你们心中的委屈和伤感。但是你们要知道,你们也是这个国家的子民,你们所享有的一切生活都来源于这个国家的强盛!

    保家卫国上阵杀敌,不只是为了这个国家,更是为了你们自己,为了你们的平安幸福,为了你们下半辈子的生活安定。你们记住,城在家在,城亡家破!”

    他抬起眼庄严地望着大宋的方m.BOwU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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