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的,自家主子最厌恶别人碰他。碰衣服没事,只要与他肌肤相触,他便会十分生气。 所以主子会随身携带一副手套,以备不得不与人接触时所用。 青山说主子爱干净,有洁癖,很多人都这样,也不止主子一个人如此,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让他服侍的时候注意些,不要碰到主子就是。 这些年来,他一直注意,还从未发现主子让谁碰触过。 可主子竟然让江三小姐碰! 难道是因为江三小姐长得漂亮,皮肤吹弹可破,看着通透无暇、雪白干净,所以主子就不嫌弃吗? 就因为他一身男子汗、皮肤有些黑,主子就认为他不干净,所以不愿意碰他吗? 青峰不开心了,一面暗暗拿自己的皮肤与江令宛的皮肤对比,一面腹诽,黑咋啦,我虽然黑,但是我也天天洗澡啊。 当然这些江令宛并不知道,她觉得萧湛是朋友,帮了她大忙,为了朋友好,她不能不提点他几句。 “我知道以你在清音小筑的身份地位,现在不缺钱。但有句老话说: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你不能因为现在炙手可热,便不为未来打算。” “有些花魁年轻时门庭若市,有的是人为其一掷千金,便以为此生无忧,不料,春去秋来,颜色老去,转眼间门前冷落,最后一无所有,只胜一介病躯,苟且偷生。” “我看你花费用度极大,排场奢华,根本不知节省为何物,这样一日一日的也不是办法。必须要谋个出路才行。” 他是什么人?他们萧家又是何样的身份地位? 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他要谋个出路。 这么个小姑娘,说得这么认真,他又怎么能拂了她的意:“那你看,我该谋个什么出路呢?” 该不会是像柳絮那样,卖身给你或者是签投靠文书,以后做你的人吧? 江令宛倒是早就想好了,她说:“既然你手上有钱,就该攒起来,早点赎身脱了贱籍。去跟着先生读书,考个功名才是正经。” “为了防止以前的那些事情对你造成困扰,你最好离开京城,换一个旁人都不认识你的地方。等有了功名,也就不惧旁人的流言蜚语了。” 萧湛之前还担心,若她真要他投靠,他该怎么做呢? 没想到却听到了意料之外的回答,他松了一口气又隐隐有些失落,察觉到自己的失落他又觉得好笑。 “你说的是正理,我会考虑的。” 江令宛本以为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劝好他,没想到他竟然怎么轻易就同意了。 就像她请他帮忙把柳絮弟弟赎出来,他也是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江令宛觉得他是个可靠的人,是个值得交的朋友。于是,她跟萧湛说话时,语气就更诚恳了:“你若是有困难,就来告诉我,我能帮忙的,绝不推辞。” 萧湛眸中闪过一丝莫名的光芒:“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会跟你开口的。” 他十四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之后便落了下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怪疾,不能与女人有任何肢体接触,否则就会恶心晕厥。 就连指尖相触都不行,碰了一点点,就会让他恶心想要呕吐;若是握手,他便会头晕气喘;接触更多则会直接晕厥。 这个病只有他自己、祖父、与已经过世的祖母知道。 为了他的病,祖父遍寻良医,一直找不到治疗的办法。最终一位苗疆蛊师看出了原因,他是被人下了一种叫“避活”的蛊,这种蛊的原蛊出自黑苗中一个名叫勾驽曼的部落。 因这个部落没有死刑,有些族人生性残暴弑杀,连亲族也不放过,又因为族规不能杀死这些人。 部落的人便发明了这种“避活”蛊专门下给施暴者,让他们活着,也不能伤害任何人。 后来这种蛊被黑苗女子所用,为了防止情郎变心,她们将这个蛊进行改造,男子服用之后,只可接触某一个女子,不能再碰其他女人,碰触男人、其他动物是可以的。 改造后的“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