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珊合租,一个月也不过一千块——感谢此时的房价,哪怕是在魔都,也还能租到这样的房子。 从这些地方来看,她本来每个月都能存上五六千甚至更多,但事实上,她还经常月光,就是这两万,也还是她最近帮一个乐队填了两首歌词得的意外之财。 囊中羞涩,又要高要求,自然就是千难万难了,后来她也不想麻烦了,直接订下了一套月租三千八的公寓,交三押一之后,她的存款立刻降到了四位数。 房子租好了,可还不能住人——虽然是领包入住,铺盖之类的还是要自己添,她又不想折腾了,就在附近找了一家七天。 要以她现在的身体来看,住七天真不亏,她早年流浪的时候,青旅都经常住,三人间四人间乃至多人间的都睡过。 这七天好歹设施齐全,肉眼可见的地方也都还算干净,以她此时的身份情况来住,是再合适不过了。 但她的心理接受不了。 床铺太粗糙,设施太简陋……牙具还是塑料的! 当然这些她都让自己忽略了,只是睡了一晚上之后,她竟然头疼了! 那枕头,太不舒服! “今天,怎么也要买个乳胶枕……”她想着,自嘲自己这真是活脱脱的由奢入俭难,但这也真不能怪她。 李玄祯很少住酒店,如果真需要的话,一定是世界知名五星级——希尔顿那样的伪五星都不会入住的,而如果真是没条件,那就自带床品,反正他人手多,丝毫不麻烦,而且会连续去的地方,更是直接有买好的房子,杨楠就跟着,去买过两次这样的房子。 五百多平方的独幢别墅,前后两个院子,李玄祯还对装修做了要求,她当时还以为李玄祯以后要换根据地了,结果人家说:“一年可能要来个一两次。” 事实上在买过那套别墅的两年里,只去住两次,每次去的时间都不超过十天。 另外一套小四合院受到的待遇好一些,去了三次,总共住的有一个月……? 李玄祯当年还非要在她老家买一套房子,被她死活拦住了。 如果只从生活上来说,跟着李玄祯,真不吃亏……就是太不吃亏了,她现在连住个七天都不成了! 想到这里,她突然一怔,七天……酒店……半林! 上一世,李玄祯将她从电视台门前带走,说带她坐坐,就真是坐坐,去的地方,就是半林,一个很有逼格的酒店,没挂星,价位却要比五星级的都要高,西餐主厨是从法国的米其林三星挖过来的,牛排做的超级好吃……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上一次李玄祯做的事情——在那里的钢琴前,给她弹了一首《致爱丽丝》。 黑色的贝希斯坦的钢琴前,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弹着曲子向她微笑,那真是魂都要没了! ……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按照上一次的经验来看,现在的半林,正缺钢琴师! 在上一世,现在的她并不会钢琴,但是现在,她会了。 …… “三郎,你说实在的,遇到了什么事。”孟正盯着李玄祯,“老陶说这星期你来他这里来了三次了,我还不信,结果这一来,就遇到了你!” “我还不知道,老陶不欢迎我。” “我没有!”随着急促的声音,是一个头发半长的男人,他一手拿着一瓶酒,“光头,你别乱造谣,我什么时候不欢迎三郎了?三郎,这是你三年前放到我这里的酒,现在喝正好。” 孟正痛心疾首:“老陶,你个不是东西的,不是你说三郎在,我会来你这狗窝。” “喂喂喂,人身攻击是不是?我这里怎么了?我这里是多少魔都男女伤心必来的地方,那小青年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