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恤衫,戴着口罩,握着方向盘的男人说:“小黄啊,麻烦你特意跑这一趟。” “咳咳咳……不麻烦,走了!”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很沙哑,还有点低沉,他似乎不大舒服,撑着头,也没回头跟同村的邻居打个招呼。 张母抬头看了一眼他微驼的背影,关切地说:“你这是感冒了,嗓子疼吧,回头我给你弄点金银花熬点水喝!” 他们村子里种了不少金银花,八九月总会爬满枝头,村里人有个小咳嗽嗓子发炎什么的,除了去医院开药,也会弄点橘子皮、金银花之类的熬水喝,可以清热去火利咽,缓解嗓子疼。 “谢谢婶子。”小黄粗粝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紧接着,他发动了车子,离开了医院。 车子开出县城,行走在乡间小道上,马路的两边是无边的麦浪,偶尔有个绿幽幽的池塘映着蓝天白云,一副风和日丽的好景象。 老常开着车在后面不远不近的跟着,有点吃力。 因为乡下的马路上来往车辆不如城里多,有时候,百来米内都只有他的车子和前方张琴他们所坐的那辆车。这样跟踪稍不小心都会被前方的人发现,可不跟紧点吧,老常又怕张琴他们的车子忽然不见了。因为马路两旁还有很多通往各乡村的小道,弯弯曲曲的,非常密集,稍不注意就会把车子跟丢。 他努力跟前方的车子保持一段距离,以免对方产生怀疑。 过了一会儿,车子开上了一个山坡。这山坡的坡度很陡,约莫有五六十度,直直下来。小黄的车子不知是马力不足还是其他原因,爬坡的时候有点吃力,速度慢了下来,像拖着即将垂暮的老黄牛一样,慢吞吞地爬了上去。 老常见了,不敢追太紧,也跟着放慢了速度,然后等看着张琴的车子开上了山坡上,消失在天际,他才加足了马力追了上去。 为了爬坡,老常用力将油门一踩到底,车子飞快地冲了上去,眼看就要到山坡上了,忽地从上面直面冲下来一辆银白色的轿车,不避不闪,直接往老常的车子冲过来。因为是下坡,这车子的速度快极了,老常将方向盘往左侧一扭,想避开车头,可那车子也跟着一掉头,往他这边冲来! 乡下小路,本来就窄,只有一个车道,他这样一冲过来,老常根本没有闪避的空间! 他是故意! 这个人不要命了! 老常瞪大眼,直视着前方,然后从挡风玻璃中看到了对方的脸。 那人不知什么时候揭下了口罩,露出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正是那个在小饭馆跟他搭讪,顺手牵羊偷走他手机的男人,也是那个跟洛钦联系的男人! 发现了老常的目光,老九的嘴角缓缓勾起,露出一抹得意又猖狂的笑容。 他张开嘴,用唇形说:“去死吧!” 出城,路上没那么多车子,老九就从后视镜里发现了跟在后面的老常! 老常的跟踪非常有技巧,但他装得再像,老九都能认出来,因为老九曾经偷偷跟过老常,对他的车子非常熟悉,只消看一眼车牌号就能确认! 这个老常,果然是跟张琴一伙儿的。反正他今天是要解决张琴,不如就将这个老常一起给解决了,以绝后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知道洛钦的底细了。反正都是杀人,杀一个,还是两个对他来说没什么差别! 做完这件事,他就会立即离开b市,再也不回来!这只能是一桩无头冤案! 老九做事谨慎,在去医院接张琴之前,他就开车熟悉过这一段路,早把这段路主要地标和特殊地段都记得一清二楚。他知道前面有一个比较陡、比较高的山坡,而且山坡下面还有一个蓄满水的池塘,附近的路段又没有监控,这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毁尸灭迹的好地方。 因为速度太快,又是下坡,颠簸得厉害,后方的张琴和张母察觉到异常,母女俩齐刷刷地抬头,然后就看见车子直直向下,跟正在爬坡的那辆车重重地撞在一块! 车前方发出剧烈的碰撞声,然后她们母女因为没系安全带,被重重地弹了起来,撞在车顶上,头晕耳鸣。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