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少年,看起来又瘦又小,头上光秃秃的没有半根毛。车主完全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摸上车的,但看对方的模样打扮,显然是从人贩子手里逃出来的。 少年最初有些慌张,很快在自己身上唯一的兜裆布(样子有点奇怪)里摸了摸,掏出两个布瑞德果一块赤石。 车主啼笑皆非。 布瑞德果也就算了,这种作为锰星常见食材的植物,随便哪个村子都有百八十棵树。那块赤石以第七部落的物价来说,还买不起半个布瑞德果。 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攒下来的,也难为他一脸不舍的拿出来。 到底是个孩子,锰星人对于幼崽的珍惜,几乎是写在血脉里的。人贩子的猖獗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后代的来之不易。 这很讽刺,却也是事实。 所以店主叹了口气后,然后不咸不淡地问:“我接下来要去第七部落,把你放在那里,可以吗?” 少年迟疑地看着他,半晌点了点头。然后看着自己手里的三样东西,小心翼翼地往前送了送。 店长哭笑不得:“你还是自己拿着吧!我不缺这点东西!” 少年:“……” 从“忆往昔峥嵘岁月”的感慨中回神,时维的脚在本能地前进,大脑却完全不在道上。 抵达第七部落后,他被那位锰星雷锋放在村口附近,大概说了两句安慰的话就告别了。 虽然基本听不懂,但人与人的交流之间,语气、动作和神情能反映很多意义。当时对方说的话里,有一个词出现了两次。而时维之前蹲点村口的时候,经常听到这个词,或者发音相近的几个。 所以他猜想,这大概是个地名儿——可能不止一个。 事实证明,那些词代表了“排名第X的部落”。 时维在第七部落晃了两天,最终在饿死之前,成功在一家饭店找了个杂工的活计。从端茶倒水递碗收盘到取货送餐,只有客人没要求的,没有他不涉及的事儿。 他虽然是个哑巴(没办法,还没学会当地语言),但比同龄人会看,很快被老板点头留下。 在饭店混了半个月后,时维开始“偷偷”学识字,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发现了。 经过他连比带划的说明之后,收获了一打同情欣慰的目光,外加一个不靠谱但好歹是免费的师父——账房先生。 锰星的整体识字率并不高,不过时维也没打算学成状元。毕竟他识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不让人怀疑的学习语言。 生存是最好的老师,在每天除了睡觉之外,半个月几乎二十四小时听说读写不间断的学习之后,他终于能听懂这里的大部分日常对话。 ……下一秒,沉迷回忆杀的某人,猛地撞在了一副好胸上。 作者有话要说: ①赤石:(作者瞎掰的)夏安本地流通货币,一百赤石约合一亚里,但一百赤石往往买不到一亚里 第16章 喵喵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