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说当贼的外功都不行,贼走偏路。诸位不知道注意没有,不管是前边咱们第一男主无双,还是后边的这位马程峰,都不是那种膀大腰圆的。他们身体柔软,骨骼奇特,尤其是马程峰,一打眼看,一米七十多的个子也就是一百一十斤,就跟皮包骨似的。 咱就不说男生们,再看轻功绝顶高手蓝彩蝶和白素,俩姑娘身材苗条不说,而且都有一条大长腿。 不管是男孩女孩,不是说他们小时候营养不好,每家有钱也好没钱也罢,都是这么养孩子的。这样的身材别的不敢保证,但是最起码跑的快,身姿敏捷。他们不是专业打手,他们是贼,贼需要的就是这个速度,脚底下功夫就觉得生死了。 再有就是他们的手,女孩不说,单说马程峰,你遮住他的脸只看这双手,除了手指修长外,你丝毫看不出他是双男孩的手。这双手柔软的都能弹钢琴了。这是他们常年练暗器练出来的骨形。 第214章 血染缸 数日前,在长春,无双追马程峰的一幕,虽然速度上不太落后,可等追到箱子里,无双已经累虚脱了,人家马程峰大气都不喘一口。按理说无双的轻功应该也不错吧?至少,马二爷肯定也教过他千里一夜行。那是因为这小子**了,还是那句话,身材保持的不如马程峰那么好,体重也大。 这儿扯的有点远了,咱要说的是,盗门的孩子别看表面上风光无限,一个个有惊世骇俗的本领,可这些本事来之不易,包括无双在内,哪一个不是从小刻苦练出来的? 八枚钢珠电光火石般打了出去,好似一张扇子面似的扩散开来。要说手里边攥着一枚暗器你想打准了那容易,可现在是八枚!这暗器的手法得多厉害?哪里像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 八枚钢珠形成一个大扇子面,直接击穿了不远处那一堆随风而动的丝绸,而且,这八枚钢珠还不是普通的钢珠,在击中目标的同时还会爆裂。 嘭嘭嘭……几声闷响后,火光燃起,几秒钟就烧光了那若干块丝绸。 “哇哦……程峰!你好厉害!”常小曼兴奋地拍着巴掌。 “你把这些绸缎都给烧了?傻小子,你太莽撞了,要是里边藏着硝黄石怎么办?”马瞎子是老江湖了,凡事都要先考虑周全再做决定,却不曾想马程峰这小子是个愣头青,根本不等他说话。 “烧都烧了,能有什么?不信您问小曼。您呀,上了岁数就胆小。” “哼哼……是是是,你胆大了,知不知道,在这种地方第一个死的就是胆大的。小曼啊,那后边有什么东西没?”马瞎子问道。 无数块不同颜色的丝绸燃尽后,露出了后边的一个大染缸,这些丝绸看样子全都是在这里着色的。染缸里现在还搭着几块丝绸没捞出来呢,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估计里边的染料可能早就蒸发光了吧。 “血!都是血!好多血,地上,染缸里,丝绸上,全部都是血!”常小曼张大了嘴,指着那大染缸惊道。 半浸在染缸里的丝绸下边一滴滴鲜红的血液还在往地上滴答着,开始时候,他们以为着一块块丝绸下边可能是有死人呢,没想到这些鲜血全都是从染缸里流出来的。难道这染缸几百年过去了依旧没有干涸?血绸?那其他颜色的丝绸是怎么回事? “咯咯咯……呵呵呵……”正在三人这边想不明白怎么回事的功夫,突然就见那个诡异的女人笑声从染缸那边传来了。 哗啦一下,染缸里浮出大量血液,然后,一个女人的头和上身从染缸里露了出来,那女人双臂扒着染缸边沿,半探着身子,就这么冲程峰妩媚的笑着。那笑声听的人骨头都酥了。 离的有点远,最起码他们距离染缸也得有200多米,这个距离就算常小曼手里的火把都看不清,只能隐约看到是个长发女子。 马程峰不一样,他这双鬼眸越是黑暗的环境越就看的真切,那双眼睛跟一对猫眼似的,在晚上都直泛绿光。 就见那女人的脑袋从满是血液的染缸中伸出来后,也不知道那些是血浆,还是某种红色染料,但是奇怪的是,那红色液体看似十分粘稠,但触碰到她白暂的皮肤后,竟然唰地下滑了下去,一丁点都不带沾上的。 马程峰看的可是真真切切,这女人可不就是洞壁彩画上的女子吗?她……她竟然就是董鄂妃!!!董鄂妃死时候才21岁,21岁在以前可能觉得都得是三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