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医院的门,叶明珠忽然被一个背影吸引了注意。 那个人做乞丐打扮,但腰杆笔直,看起来年纪也不大,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叶明珠觉得这个人像封翎。 她前世爱封翎爱到了骨头里,所以对他的任何一个剪影都刻骨铭心,她觉得自己不会认错,但是……封翎已经被枪决了啊。 走神间,那个背影已经消失在叶明珠的视线里。 叶明珠摇摇头,暗笑自己没有完全忘了封翎以致出现了幻觉。 第282章 狼狈的封翎 其实,叶明珠没有看错。 那个人的确是封翎。 这一个礼多拜,封翎都快疯了。 他从小养尊处优,虽不能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 别的乞丐可以为了钱,给人下跪,说吉祥话,可他就连腰都不愿意弯一下。每天就直着腰低着头拿个破碗,一声不吭的站在路口,哪个愿意给他一分钱? 每天也就是靳北城安排的人看他可怜,让人给他扔个块八毛的,也就够他买一两个馒头不至于饿死。 可即使这样,封翎也已经饿得经常眼睛发绿,眼冒金星,就连走路都觉得脚底下是软的。 每当路过他以前出入自如的高级餐厅,他更是懊悔的恨不得把头塞到裤裆里。 而且,封翎还爱干净。 本来靳北城给他的衣服就已经脏的看不出颜色,这几天又一直在他身上捂着,封翎觉得自己身上已经快发霉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比这个更要命的,还是人们看他的眼神。 以前的封翎是天之骄子,无论谁,都会因为他的出身和地位,给他几分薄面,不管内里如何,至少都是笑脸相迎的。 可现在,只要是看到他的人,都会用嫌弃鄙视的目光看向他,说他好手好脚不找个活计,就知道讨饭不劳而获。 这种有骨子里出来的鄙视,让封翎难以忍受。 每当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他都恨不得自己死在大街上。 他后悔了,如果当时拒绝靳北城,那大不了一死,虽然当时害怕,但死了一了百了,总比现在被人们的眼神凌迟强。 可是,现在后悔也晚了。 他又是个懦夫,没有勇气自杀,那就只能忍受人们眼神凌迟的折磨。 这几天,他无数次想要到峰忝国际楼下,或者叶家别墅附近找到叶明珠,和她拼个你死我活。 可是他一想起靳北城的眼神,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他怕这种人间炼狱,但是他更怕死。 “妈妈,那个叔叔也是乞丐么?” “别指,不礼貌,那个叔叔也是乞丐。” “那妈妈为什么不给那个叔叔钱呢?刚才明明已经给那个奶奶和小姐姐了……”M.bOWu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