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凝喜欢读书看报,接触过西方近代的一些粗浅科学理论,思想比较开明,原本是不信有什么妖魔鬼怪的,但自从被这一猫一狗救下,长期相处之后,她愈发察觉它们两个的神异之处,根本不能用科学来解释。它们能听懂她的话,能够理解她的喜怒哀乐,又不会把她的悄悄话转述出去,是她最理想的倾诉对象。 这一猫一犬长期生活在荒山野岭里,她很担心它们会生病,不过即使它们真的生病了,她也没什么好办法。 见飞玛斯摇头否认,她松了一口气,低头从字里行间找到刚才被打断的地方,继续念下去:“掌柜仍然同平时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 不一会儿,这篇文章念完了,她合上杂志放在一边,揉了揉眼睛,看向草丛里那只黑白小猫。 这只猫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反正有一次她进山时,看到它与两位恩公厮混在一起,似乎彼此很熟悉的样子,大概是它们新交的朋友吧。 它也有神异之处,总是神出鬼没,当她念书读报的时候,经常能听到它刚刚还出现在她左边草丛里打滚儿,一眨眼又跑到了右边嬉闹。她起初有些害怕,以为它是鬼怪之属,不过转念一想,光天化日之下,就算是鬼怪也无法作祟,渐渐地就不再害怕了……再说它很可爱,哪有这么可爱的鬼怪? “我很喜欢这篇小说,虽然我读不太懂,但总觉得其中饱含着很深刻的寓意。”她回过头,对老茶和飞玛斯说道。 它们当然无法回答她。 老茶凝望远方若有所思,飞玛斯打了个呵欠,觉得嘴里有些没味,就将一朵小白花叼进嘴里,嚼了几口咽下去。 “读的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是这篇小说里的一个角色,我会怎么做呢?” 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自言自语,带来的家仆远远地躺着休息,不会过来打扰她,再说他们也对杂志上的这些文章不感兴趣,大概就像文章里那些麻木不仁的酒客一样。 “我会成为势利的酒店老板,还是会成为围观的酒客之一,或者……会成为那个好笑又令人心酸的孔乙己呢?”她叹息道,“读这篇文章,感觉胸口憋闷得慌,像是快要喘不过气来……写得真好!” 飞玛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她,它对她念的东西也不怎么感兴趣,因为它不了解此时中国的现状,没有代入感,不过听听也好,就像是无聊时把电视打开听个响儿。 伍凝拔起一根小草,捏在手里把玩,将草叶一片片揪下,扔在地上。 她沉默着,像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话。 “两位恩公,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进山了。” 片刻之后,她突然开口道。 飞玛斯的呵欠打了半截就僵住了,老茶也是一怔。 她落寞地笑了笑,“不瞒两位恩公,我父亲把我许配给外地的一户人家,过几天就要去外地成亲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两地相隔千里之遥,就算以后有短暂回娘家探望爹娘的机会,也不可能再进山了。 “那家人与我父亲是至交好友,那位……”她语气一顿,红晕浮上脸颊,颇为羞涩地低声说道:“那位我儿时见过一面,依稀记得是个面目清秀为人正直的少年郎,现在想必已经长成青年才俊……” 飞玛斯侧头望向老茶,想看看老茶有什么反应,但老茶只是微微摇头,表示没有办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总不能棒打鸳鸯吧?而且看伍凝的样子,对这门亲事和男方的家世人品也挺满意的,没有阻拦的理由。 说真的,在心象世界里相处了这么久,飞玛斯挺喜欢这位妹子的。最重要的是,她是唯一会跟它们正常对话的人,如果她离开此地,飞玛斯还真觉得有些寂寞,也许时间长了之后,甚至会忘记怎么说话。 伍凝的心里也不太好受,她已经把这一猫一狗当成了无言的朋友。 “我本想找机会报答两位恩公的救命之恩,但看来今生是没有机会了,只望来生有缘相遇,小女子必结草衔环以报大恩……”她说道,从岩石上站起来,把m.BOWuchinA.cOM